谈谈司法考试后的体会

发布时间:2021-03-05


每年到司法考试的时候,都会有同学到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问,咨询考试的心得体会,本篇文章的目的就是想给大家还原一个真实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结合过来人的一些真实的备考经历。相信会对大家有一些启发。

一、司考成功的几个重要因素

1、强有力的外部支持和良好的复习环境

近年来,十师检察机关新进干警较多,由于没有通过司法考试,不能任命助理检察官,这导致具有法律资格的年轻干警严重不足,影响了十师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和素质建设。面对这种状况,十师检察机关两级三院党组把帮助年轻干警通过司法考试作为一项事关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全局性和根本性的任务来抓。两级三院从政策、资金、时间上给参加司考的干警以支持。同时,院领导通过和参加司考的同志谈心的方式,给参考干警以信心和鼓励。我院和业务部门还积极协调、解决工学矛盾,确保参考人员全身心投入司考的复习中。这几年,十师检察机关为参考干警专门放假2个半月,在复习时间和培训机会上给予充分支持。在司法考试复习中,院领导考虑天气较热,为我在地下警务区专门开辟了复习场所,配置了床、桌椅等物品,为我复习提供了良好的复习环境。在此表示感谢!

2、决心、信心、恒心、平常心

司考难,但有通过司考的决心更难。如果没有勇气,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参加司法考试,那注定是不会成功的。所以,参加、司考的决心是成功的第一因素。决心是“要”的问题,而信心就是“能”的问题。如果自己都不相信自己,总抱着撞运气的心态,在复习中很可能因丧失信心而半途而废。司考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过程,所以就要有恒心,要有长时间坐冷板凳的心理准备,不能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最后,就是要有一颗平常心。对于司考,不能畏惧,也不能大意,要以平常心对待,重要的是做好扎实的复习,成功与否,那是很自然的事情。

二、复习方法

1、复习顺序

先实体法,后程序法,先部门法,后理论法。两次司考,我都是先从刑法入手,原因是我本来就对刑法感兴趣,刑法学起来,要真正掌握也较困难,需下力气。其次复习民法、民诉法、刑诉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8月份前复习卷二、卷三,8月复习卷一、卷四。

2、复习计划

制定复习计划是必要的,可以参考各个培训班的培训计划,制定适合自己的阶段性的复习计划,和各学科的具体复习计划。我的复习计划和复习阶段是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4月-6月,主抓重点阶段,主要复习卷二、卷三;第二阶段:7-8月,全面复习阶段,复习卷一、卷二、卷三、卷四;9月初至考前:冲刺调整阶段,主要复习卷一、卷四。

3、听、读、做、思

听,就是听司考培训课件。我参加司考培训的感受是刑法、民法、经济法、三国法、法理的课件很有必要听,程序法尤其是刑诉法完全没有必要听,没有深层的理论,自己复习就可以。第二年基本没有听课件,一个是听课件很费时间,当时听着讲得好,但记忆不深,过一段时间就没什么印象了,另一个是听着课件就想睡觉。

读,就是阅读各类司考文字资料。尤其对卷一的法理、法史、宪法要反复读,至少要读4、5遍。除此之外,还要有意识地阅读一些案例分析和理论书籍,比如《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以及网络上和法律有关关系民生的评论性文章,以开拓视野、增加感性认识和初步培养理论素养。在读的过程中,要培养多动笔的习惯,这样可以加深理解和记忆。

做,就是做历年真题和练习题。做历年真题,目的是发现出题特点、熟悉出题套路。做练习题,目的是练兵热身、检验复习效果、巩固学习成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吸收教训,做到查漏补缺。真题要反复做,做2、3遍都不为过,练习题要适当,不宜过多。

思,就是多思考。司考年年在变,但万变不离其中。在复习中,要勤思考、善思考。对于自己的疑问和分析、归纳的结果,要多动笔记下来,并学会举一反三。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司法心得的具体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更新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当事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赵某到某公司应聘,提议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王某在某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李某在某国有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12年,在该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主张企业有义务与自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杨某在与某公司连续订立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续订时,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案:A,B,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赵某作为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A选项正确。
王某在某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在王某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该公司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B选项正确。
李某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12年,即使连续工作满10年,在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也不得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C选项错误。
杨某已经与某公司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在公司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时,有权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故D选项正确。

某化工厂排放的污水会影响鱼类生长,但其串通某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获得虚假环评文件从而得以建设。该厂后来又串通某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使其污水处理设施虚假显示从而逃避监管。该厂长期排污致使周边水域的养殖鱼类大量死亡。面对养殖户的投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一直未采取任何查处措施。对于养殖户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A.化工厂

B.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C.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

D.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答案:A,B,C
解析:
A项:《环境保护法》第64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排放污水造成养殖户损失的化工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项正确。BC项:《环境保护法》第65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应当和化工厂承担连带责任。所以,BC项正确。D项:《环境保护法》第67条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对于监管不力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我国环境保护法并未规定其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D项说法于法无据。所以,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

甲公司欲购乙公司生产的塔吊,因缺乏资金,遂由丙公司提供融资租赁。由于塔吊存在质量问题,吊装的物品坠落并砸伤行人丁,甲公司被迫停产修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无权请求丙公司赔偿修理塔吊的费用
B.甲公司不得以塔吊存在质量问题并发生事故为由,延付或拒付租金
C.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丁可以请求丙公司赔偿损失
答案:A,B
解析: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融资租赁合同虽具有租赁的性质,但其目的是融资,因此应当根据融资租赁的这个特点把握。如合同解除、标的物维修、标的物质量瑕疵及风险承担等问题原则上均与出租人无关。此时承租人还是要依照租赁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因此选项AB的说法正确,选项C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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