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知识点:劳动合同法(4)

发布时间:2020-09-2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的知识点:劳动合同法,一起来看看吧!

六、集体合同 ★★

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关系体现在:

1)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

2)劳动合同约定不明时,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

3)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有集体合同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在我国,集体合同主要是由代表劳动者的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按如下程序订立:

1)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2)通过草案。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注意】集体合同的生效与劳动合同的生效不同。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三)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1.因集体协商发生争议的处理。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因集体协商发生的争议,应自决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结束。期满未结束的,可适当延长协调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2.因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仲裁和诉讼解决。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劳务派遣 ★★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由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是典型的“有关系无劳动,有劳动无关系”。

1.劳务派遣岗位。该岗位只能在临时性(不超过6个月)、辅助性(为主营业务岗位服务)或者替代性(因脱产学习、休假而产生的临时替代)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2.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是将劳动者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的企业法人。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条件。

2)获得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劳务派遣单位就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

对劳动者的义务,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保障劳务派遣者的工作权。

3.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就劳务派遣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4.用工单位的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6)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7)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8)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

9)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

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经常居所在上海的瑞士公民怀特未留遗嘱死亡,怀特在上海银行存有100万元人民币,在苏黎世银行存有10万欧元,且在上海与巴黎各有一套房产。现其继承人因遗产分割纠纷诉至上海某法院。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100万元人民币存款应适用中国法
B、10万欧元存款应适用中国法
C、上海的房产应适用中国法
D、巴黎的房产应适用法国法
答案:A,B,C,D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本案中,被继承人的存款属于动产,应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法即中国法。被继承人在上海的房产适用中国法,在巴黎的房产适用法国法。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器设备一套,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拒绝承兑,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向自己支付汇票金额及利息,甲公司发现汇票上自己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甲公司仍然向乙公司支付了汇票金额及其利息,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乙公司向银行提示承兑的行为是行使付款请求权
B:银行拒绝承兑,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向自己支付汇票金额及利息的行为是行使付款请求权
C:甲公司发现自己未在汇票上签章,仍然向乙公司支付汇票金额及其利息的行为是承担票据责任
D:如果银行对汇票进行了承兑,银行必须向持票人付款
答案:A,B,C,D
解析:
A选项中乙公司向银行提示承兑,是要求银行承诺到期无条件付款,不是要求银行付款,不是行使付款请求权。B选项中银行拒绝付款,乙公司要求其前手支付汇票金额及利息的行为是行使追索权的行为,不是行使付款请求权的行为。根据《票据法》第22条的规定,甲公司未在汇票上签章,汇票无效,甲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汇票金额及利息的行为是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而不是承担票据责任的行为。《票据法》第38条规定:“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人承兑的法律效果是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给合法的持票人,而不是只要是持票人,银行都要对其付款。

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考点】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详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可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经营者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仅限于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会造成消费者人身和财产损失,而不能扩展至其他方面。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冯某与张某口头约定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租期2年,租金每月1000元。合同履行1年后,张某向冯某提出能否转租给翁某,冯表示同意。张某遂与翁某达成租期1年、月租金1200元的口头协议?翁某接手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冯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冯某与张某间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B.张某将房屋转租后,冯某有权按每月1200元向张某收取租金
C.冯某有权要求张某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D.冯某有权要求翁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C
解析:
。《合同法》第215、2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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