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冲刺攻略

发布时间:2021-06-11


近两年来,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常火热,参加考试的考生一年比一年多,很多第一次接触的小伙伴对于备考无从下手,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些司法考试主观题冲刺攻略,一起了解一下!

一、回顾知识点

这个阶段主要是通过听课和看书,回顾客观题学习过的知识点。

主观题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基本都是客观题已经学过的,重点考查的内容也与客观题几乎相同。今年备考客观题的、已经掌握知识点的考生可以跳过。

但是,基础薄弱的考生,还是应该再过一遍薄弱科目的知识点。如果知识点都不理解,那么主观题的案例练习也会受到影响。

二、练习案例

回顾完客观题的知识点后,还要练习主观题的案例,不仅要熟悉主观题的命题形式和解题思路,更重要的是能完整分析案例,正确得出结论。

比如,刑法不仅要能得出结论,还要知道为什么能推导出这个结论,分析逻辑是什么,哪些要点需要进行分析,哪些答题关键词需要写到。

这个阶段不能只听课、看书,一定要自己多写多练,最好把所有知识点的分析过程,答题关键词,都通过写小案例的形式记下来;可以用官方出的模拟案例用书,覆盖的相对全面些,而且可以拆成小案例和章节一起练习。

三、熟悉法条

1、熟悉重点法条的体例结构,知道重要的知识点在哪些地方有出现,应该在哪里找,用哪些法条答题(比如,非法证据排除就在刑诉法、刑诉解释、高检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定等很多法条都有,要知道哪里最集中)。

2、了解重点法条的所在位置,至少把历年真题和官方模拟考过的知识点,涉及的法条翻熟。70%以上的题都有直接法条依据,如果能翻到法条,对照着答题,你就可以不用背了,而且会答的更全,更规范,尤其诉讼法,没有法条硬背很痛苦,但有了法条,只要能翻到,就可以得高分。

3、不要本末倒置,法条需要前面两个阶段的基础,否则再会翻也没有用,你读完题不知道结论,不知道从哪几个角度分析答题,给你法条你也翻不出来,翻到也是错的。

4、另外,在之前写案例,学知识点的时候,也应该融入法条,尤其在案例后面,应该附上法条。练习案例的时候就熟悉法条,后面再单独训练翻法条速度,熟悉法条位置。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学习中固然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是大家也不要轻言放弃,趁现在还有时间,好好规划一下你的备考计划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规定,下列对法官的纪律处分中执行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

A.甲法官同时需要受记大过和降级两个处分,最后给予其降级处分
B.乙法官同时需要受记大过和降级两个处分,最后给予其记大过处分和降级处分
C.丙法官同时需要受到三个记大过处分,最后给予其记大过处分48个月
D.丁法官同时需要受到四个记大过处分,最后给予其记大过处分64个月
答案:A,C
解析:
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种类。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处分期。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处分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所以AC正确。

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钱10100元,后双方分手。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钱时发生争执。因张老太犯病,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1251.43元。后张老太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为由,拒绝偿付医药费。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1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2012年)

A.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是通行的习惯法
B.张老太犯病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C.法院判决时将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
D.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
答案:D
解析:
习惯法,是经国家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仅仅是“习俗”,并非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习惯法”,故A项错误。张老太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是不当得利关系。导致该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1251.43元”,而非张老太犯病,故B项错误。
张老太与马先生之间的不当得利纠纷,与自由无关。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讲求法律责任的效益。为了有效地遏制违法行为,必要时应当依法加重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提高其违法成本,以使其感到违法代价沉重,风险极大,从而不敢以身试法或有所收敛。法院判决张老太返还医疗费,并非是马老太有违法行为,而是基于不当得利,故也与效益原则无关。C项错误。
在本案,张老太与马先生就案件事实不存在任何争议,双方争议是:是否应偿付医药费。张老太主张拒付,理由是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马先生要求偿付,理由是不当得利。故D项正确。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依照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规定参议院拥有的权力不包括、( )


A.立法权—

B.弹劾总统权

C.弹劾副总统权

D.弹劾并罢免总统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临时约法》的内容。《临时约法》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依照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除拥有立法权外,还有对总统决定重大事件的同意权和对总统、副总统的弹劾权。此外还规定临时大总统对参议院议决事项咨院复议时,如有2/3参议员仍坚持原议,大总统必须公布施行。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项。

赵某与陈女订婚,付其5000元彩礼,赵母另付其1000元“见面礼”。双方后因性格不合解除婚约,赵某诉请陈女返还该6000元费用。法官根据《婚姻法》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认定该现金属彩礼范畴,按照习俗要求返还不违反法律规定,遂判决陈女返还。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年)

A.法官所提及的“习俗”在我国可作为法的正式渊源
B.在本案中,法官主要运用了归纳推理技术
C.从法理上看,该判决不符合《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之规定
D.《婚姻法》和《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均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答案:D
解析:
“习俗”在我国仅可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故A项错误。在本案中,法官主要运用了演绎推理,故B项错误。赵某与陈女并未结婚,仅仅订婚而已,故本案不能适用《婚姻法》第19条规定,故C项错误。《婚姻法》属于法律,《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属于司法解释,均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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