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主观题考试考前冲刺

发布时间:2021-11-05


近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越来越火热,越来越多小伙伴报名参加考试。现在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马上要开始了。在最后几天里,各位要参考的考生都在进行最后的备考冲刺,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法考主观题考试考前冲刺的复习方法,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总结回顾知识点
各位参考的考生都是通过了长时间的复习的,所以在这个时候咱们就需要回顾一下之前学习过的知识点,做到查缺补漏,加深记忆。这个过程可以通过看自己复习的做的笔记和看书完成。主观题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基本都是客观题已经学过的,重点考查的内容也与客观题几乎相同。考生可以快速查看笔记和书,看自己是否都已经掌握好。特别是基础薄弱的考生,更加应该再过一遍薄弱科目的知识点。如果知识点都不理解,那么主观题的案例练习也会受到影响。
2、熟悉法条
很多法条各位考生都是比较容易搞混的,所以这个时候考生可以熟悉重点法条的体例结构,知道重要的知识点在哪些地方有出现,应该在哪里找,用哪些法条答题。然后要了解重点法条的所在位置,至少要把历年真题和官方模拟考过的知识点,涉及的法条翻熟。70%以上的题都有直接法条依据,如果能翻到法条,对照着答题,你就可以不用背了,而且会答的更全,更规范,尤其诉讼法,没有法条硬背很痛苦,但有了法条,只要能翻到,就可以得高分。不要本末倒置,在答题是考生需要知道这道题应该有什么样的结论,应该怎么去分析,如果你读完题不知道结论,不知道从哪几个角度分析答题,那你再会翻也没有用,给你法条你也翻不出来,翻到也是错的。

另外,在作答案例题时,也应该融入法条,尤其在案例后面,应该附上法条。练习案例的时候就熟悉法条,后面再单独训练翻法条速度,熟悉法条位置。
3、做题练习
在回顾了知识点,熟悉了法条后,考生就应该做题练习。特别是案例题,不仅要熟悉主观题的命题形式和解题思路,更重要的是能完整分析案例,正确得出结论。这个阶段不能只听课、看书,一定要自己多写多练,最好把所有知识点的分析过程,答题关键词,都通过写小案例的形式记下来;可以用官方出的模拟案例用书,覆盖的相对全面些,而且可以拆成小案例和章节一起练习。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相关资讯,欢迎大家多多关注。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行为属于送达行为的是:( )

A.法院向当事人的所在单位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B.甲法院向乙法院出具的委托函
C.当事人甲向法院告知其已经解除与代理人乙之间的委托关系
D.甲法院在公告栏中粘贴一份侵权纠纷的判决书,并说明了裁判主要内容、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考查送达的定义。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和方式,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送交诉讼文书的行为。当事人所在单位,并非诉讼参与人,A项错误;法院之间不适用送达,B项错误:当事人向法院告知的事项,告知主体是当事人,告知对象是法院,C项错误;D项为公告送达,D项正确。

根据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可以由实行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B.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并没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
C.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任职没有民族限制
D.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必须报相应上一级批准

答案:D
解析:
考点:民族区域自治
讲解:A项正确。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6条第3款的规定,自治区的人大常 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中,任意一者由实行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即可。
B项正确。根据前述该法第19条的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没有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这一权力属于它们的人民代表大会。
C项正确。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法院、检察院并不属于自治机关,故其院长、检察长的 任职没有民族限制。
D项错误。自治县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的是省级人大常委会,显然不是与它相 应的“上一级”。

甲某,男,20岁,将独自在外玩耍的邻居家的三岁幼儿骗出后藏到一个朋友家,对朋友谎称是亲戚家的孩子让朋友帮忙照顾几天。之后,甲通过变声给邻居打电话,称准备好25万元的赎金,否则就再也见不到孩子了。邻居报警后,警察将甲某抓获。甲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
A.诈骗罪
B.非法拘禁罪
C.敲诈勒索罪
D.绑架罪

答案:D
解析:

周丹和焦海是夫妻,后周丹以感情破裂为 由,起诉离婚。周丹委托其父亲周涛为诉讼代理人,焦 海委托律师翟伟为诉讼代理人,下列做法错误的 是:( )
a.周丹以不愿意再见焦海为由,不出庭,由其父 全权代理
b.焦海以周涛过去对其有成见为由,申请周涛回避
c.焦海认为自己委托诉讼代理人后,即可以不再出庭
d.焦海因出国考察无法出庭,向人民法院提交书 面意见并由翟伟代其宣读意见书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 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 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 交书面意见,因此A、C选项错误。诉讼代理人不属于 回避的范围,因此B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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