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国家司法考试申请现场提交材料需要注意的事项

发布时间: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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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切记切记: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一、特别提示:

1.考生在申请时务必认真填写网上申请信息。

2.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份、毕业院校等信息,并自行登录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

【注】经查询无对应结果的,应尽快通过学信网办理电子认证或申请书面认证报告。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网上填写资格申请信息时,证书编号应统一填写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学历证书信息等内容的,须出具公安机关或证件管理部门格式证明;

2.“学习情况、学历及其证明”“有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有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五、六、七、八、九条规定情况”栏必须填写清楚,不得遗漏;

3.粘贴的材料必须清晰、干净、整齐,不得有墨点、污迹、折叠痕迹等。现场粘贴任务重,请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预计于上午11:30点前、下午16:30点前到现场办理;

4.预约申请日期。申请人须本人按预约时间携带相关材料现场办理,不得代办;

5.申请人员请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避免去疫情严重或人员密集地区;

6.申请人员须听从现场指挥,不要随意走动和聚集,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减少现场滞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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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是当今世界上名声卓著的画家,2016年2月20日,甲与收藏家乙签约,约定由甲为乙制作山水风景画一幅,乙于2016年2月28日付款500万,甲2016年8月15日交付山水风景画。合同签订后,2016年2月26日,甲忽然得病,有可能导致该画不能交付。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乙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不支付合同价款
B.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不支付合同价款
C.乙可以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甲,甲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D.甲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乙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68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乙先付款,甲后交付山水画,甲忽然得病,有可能导致该画不能交付,因此乙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A选项表述错误,当选;B选项表述正确,不选。《合同法》第69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此,C选项表述正确,D选项表述正确,不选。

某市采石场位于山腰,自2009年投产以来每年都排放一定数量的污水顺山坡流到山下由农民何阳承包的鱼塘,由于对养鱼影响不大,何阳一直未曾提出异议。2012年1月,采石场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了生产规模,污水排放量成倍增长,何阳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频繁出现死鱼现象,要求采石场赔偿损失,但采石场未予理睬。于是何阳找到市环保局解决问题。2012年3月,市环境监理大队经监测证实,采石场排放的污水符合排放标准,市环保局随后给采石场下书面通知,要求采石场缴纳排污费25万元。同时,市环保局就采石场和何阳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行政调解处理决定:采石场赔偿何阳经济损失12万元。据此,请回答下列题。
假定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采石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理由何在?()

A.采石场不应负赔偿责任,因为缴纳排污费就免除了采石场的其他法律任
B.采石场应负赔偿责任,因为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不以超标排放为构成要件
C.采石场应负赔偿责任,因为缴纳排污费不能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
D.采石场不应负赔偿责任,因为它排放的污染物没有超标
答案:B,C
解析: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污染致害人缴纳排污费,并不能对污染导致的民事侵权免责。只要存在损害事实,且与致害人的行为有因果关系,就要负担赔偿责任。故本题应选BC。

下列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及其管理的表述中,符合对外贸易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对外贸易经营者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不包括个人
B.对外贸易经营实行特许制,经营者需经审批并获得外贸经营资格
C.国家可以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
D.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家工商总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答案:C
解析:
(1)选项A:对外贸易经营者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个人,给予个人对外贸易经营权是2004年《对外贸易法》修订的一大进步;(2)选项B: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取消了外贸特许制,只要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从事外贸经营;(3)选项C: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4)选项D: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的是:( )

A.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劳动合同,为期1年,工作内容是甲安排乙在衣服中夹带黄金交予广州某人
B.某公司招聘启事中称,拟招聘文秘人员3名。3名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他们的实际工作是筛选砂石
C.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缺少劳动保护条款
D.甲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
答案: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ABC选项无效。根据该法第17条规定可见试用期条款是任意条款,缺少不会导致合同无效。D选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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