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领取时间

发布时间:2019-02-06


司法考试证书各地的证书领取时间不同,通常来说,司法考试成绩会在当年的11月中旬公布,第二年三月份起,各地就开始进行司法考试证书的领取工作。具体领取时间请于第二年23月份看当地司法局网站公告。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在内地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应试人员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港、澳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在接到《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办理法律职业资格事宜通知书》后,可在台北市办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转递事宜。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D: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
答案:B,C
解析:
【考点】合同相对性;违约责任;情势变更【详解】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并不影响房屋的归属,甲公司仍然享有房屋所有权,其将1套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不属于无权处分,所以,A选项错误。但是,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违反其与乙包销合同的约定,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丙不具备购房资格,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所以C项正确。非因违约行为导致解除合同时,双方只需返还已交付的标的及孳息,所以甲公司需将20万元本金及利息返还给丙,所以,D选项错误。

2011年10月16日,甲公司因排污被县环保局责令停业整顿且处以罚款30万元。县环保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未告知甲公司享有起诉权;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得知自己有起诉的权利,若甲公司不服县环保局的该处罚决定,则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般期限届满日是(  )。

A.2012年3月31日
B.2012年6月30日
C.2013年10月16日
D.2013年12月31日
答案:B
解析:
(1)根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2)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般期限是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本题中,甲公司知道县环保局的行政行为内容的时间为2011年10月16日;知道起诉权的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自该日期起甲公司可在6个月内(至2012年6月3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为一保姆,受家庭指派前往买菜,在菜市 场因价格与菜販乙发生口角,并被乙打伤。对于保姆 甲的受害,其责任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应由乙承担责任
B.接受劳务的家庭应承担连带责任
C.接受劳务的家庭应承担补充责任
D.保姆甲既可要求乙承担责任,也可要求接受劳 务的家庭承担责任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个人劳务中的侵权责任问题,依 据《侵权责任法》第35条的规定,对于个人劳务中的 侵权责任,如果是劳务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到伤害, 由劳务提供者和接受劳务提供者按各自的过错程度责 任承担责任。本题中甲的行为是提供劳务的行为,其 受害是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害,但甲的受害是由于第 三人行为造成的,接受劳务的家庭不存在任何过错,因 此责任应由侵权人承担。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订立一项出口平板电脑合同,约定有关该合同争议的解决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甲公司负责安排巴拿马籍货轮运输,并约定适用《海牙规则》。该批货物在中国港口装船时因操作失误使码头装卸设备与船舶发生了碰撞,导致船舶与部分货物的损失。依照我国有关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案应由中国该港口辖区海事法院管辖
B、出口合同的双方选择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约定是无效的
C、出口合同选择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D、运输合同应当适用中国法
答案:A
解析:
【考点】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详解:《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7条第(1)项规定:“因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故A选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因此,双方可以选择《美国统一商法典》作为合同适用的法律,故B项错误,D选项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并未规定当事人选择合同的法律适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C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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