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永州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和领证现已发出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9


各位可爱并且优秀的小伙伴们,根据永州市招考办统一安排,永州市发布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和领证通知,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颁发的有关要求,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书颁发时间。

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420日至30日(周末不休),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证书颁发方式。

 1.网上预约和信息采集。

申领人员自即日起可登录永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或直接访问网址,填写《信息采集表》,预约领取证书时间,打印2份签字。

电脑版操作:入口网址http://59.175.207.29/HBSFKS/ReceiveLogin

手机版操作:申领人通过手机访问http://59.175.207.29/HBSFKS/MobileReg

2.现场领取。

申领人员应按照网上预约的时间到永州市司法局办公大楼一楼行政复议中心领取。

地址:汉口发展大道415号(地铁8号线竹叶山站,公交车805724706716621507在竹叶山三村站下车即到)

三、注意事项。

1.申领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信息采集表》2份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由本人领取,不能邮寄,不得由他人代为领取。

3.申领人员应自觉服从颁证现场管理,全程佩戴口罩,接受测温,出示扫描健康码,保持1.5米安全距离,有序流动。没有“健康码”的人员,按照工作人员提示扫码安装相关软件或程序,完善健康信息。

4.对于现场发现的体温异常的申领人员,约定延后领取证书,就地隔离,交由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处理。

5.申领人无法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的,证书由我单位统一保管,但需先上网填写《信息采集表》,电话向我单位说明情况,并约定领取时间,咨询电话:027-82658046

6.现役军人领取证书,不需要网上填写《信息采集表》,持身份证原件领取。

有关证书丢失该如何补办: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遗失,应当在省(区、市)司法厅(局)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地(市)司法局提出补发法律职业资格证袭书的书面申请。地(市)司法局应当将百补发申请报省(区、市)司法厅(局)决定。补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今天关于永州市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和领证通知的内容就到这里啦,祝大家可以拥有理想的成绩!如需了解更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内容,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和乙是朋友,甲平日受到乙的诸多照顾,为了表示感谢,甲许诺将自己价值4000元的手表赠与乙。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乙的受赠权利并没有相应的义务存在,这表明权利义务具有相对的一致性
B.甲和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C.甲和乙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特定的、个别化的
D.如果甲未满8周岁,则甲的意思表示无效
答案:A,B,C,D
解析:
A对:这属于单向法律关系;B对:平权法律关系中的权利有任意性,义务可以协商变更;C对: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具有特定性、个别性的特点;D对:无行为能力人的意思表示无效。

公安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从事的事项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不得进人特定的场所
B.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C.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D.不得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故本题选择D。

王某因孩子生病住院急需1万元人民币,其找到周某借钱。周某要求其将价值10万元的汽车以1万卖给自己,王某被迫答应了周某的要求。王某用周某的借款为孩子治好了病,周某将汽车卖给了刘某。后来,王某在朋友的建议下周某主张撤销汽车买卖合同。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买卖合同显失公平,可撤销
B.买卖合同已经履行,不可撤销
C.如果合同可撤销,刘某应将车返还给王某
D.如果合同可撤销,周某应将车返还给王某
答案:B,C,D
解析:
周某利用王某在急需用钱的困境,以明显低于市价的价格购得王某的汽车,属于显失公平德情形,王某可以主张撤销合同。选项A正确。合同已经履行不会导致撤销权消灭,选项B错误。合同撤销之后发生返还的法律效果,如果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周某将汽车出卖给刘某是对车的有权处分,所以刘某享有车的所有权。刘某与王某之间并无法律关系,所以刘某没有返还汽车的义务。选项C错误。因为周某已经将汽车出卖,无法返还原物,而应该折价补偿。选项D错误。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CD。

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租给乙住,乙又擅自将房屋租给丙住。丙是个飞镖爱好者,因练飞镖将房屋的墙面损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要求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
B:甲有权要求乙赔偿墙面损坏造成的损失
C:甲有权要求丙搬出房屋
D:甲有权要求丙支付租金
答案:A,B,C
解析:
【考点】租赁合同【详解】《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据此,乙作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甲的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于丙,出租人甲有权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因此选项A正确。对于丙给房屋墙面造成的损失,根据前述规定,出租人甲有权要求承租人乙赔偿,因此选项B正确。甲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对于无权占有其房屋的丙,根据《物权法》第34条的规定,甲有权要求丙搬出房屋,因此选项C正确。由于甲与丙之间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也未同意转租,故甲不能要求丙支付租金,因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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