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夏司法考试资格审核授予

发布时间:2019-07-17


通过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对具有破产原因而又有再生希望的企业,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重整。关于债务人及其出资人重整期间权利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债务人合法占有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要求取回,债务人应当无条件予以返还
B.债务人的出资人不能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C.债务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不得为该借款提供担保
D.经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自行管理财产而不接受管理人的监督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重整期间有关事项的处理。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所以选项A错误。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所以选项C错误。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所以选项D错误。

关于办案期限重新计算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盗窃汽车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其还涉嫌盗窃1辆普通自行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乙受贿案,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一笔受贿款项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时,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C.丙聚众斗殴案,在处理完丙提出的有关检察院书记员应当回避的申请后,重新计算一审审理期限

  D.丁贩卖毒品案,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并通知同级检察院阅卷,检察院阅卷结束后,重新计算二审审理期限

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制作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送达看守所,并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案。前款规定的“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以及同种犯罪并将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据此可知,“盗窃1辆普通自行车”不属于“另有重要罪行”。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选项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下列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时限,表述不正确的有(  )。

A.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
B.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5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
C.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决定批准移送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D.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E.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5日内,依法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
答案:B,E
解析:
选项E: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依法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

★★ 唐律中规定了刑讯的原则,其中一条规定,拷讯数满,被拷问者仍不招供承认的、()
A.应当反拷告状之人,以查明有无诬告等情形
B.应当反拷刑讯之人,以查明有无滥刑等情形
C.应当反拷主审之人,以查明有无舞弊等情形
D.应当反拷其家中之人,以查明事实真相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唐代的司法制度。参见上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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