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州关于颁发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6


去年参加了并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都了解了证书颁发的流程了吗,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给大家分享一下贵州黔东南州有关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流程吧!

根据司法部、贵州省司法厅的工作安排,我局将对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于1月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证时间

2021年4月22日-4月28日(节假日不休)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二、颁证地点

黔东南州司法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贵州省凯里市金山大道83号恒大城对面州司法局)

三、颁证流程

(一)网上预约:

证书申领人员请于4月18日18:00-4月21日24:00登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格申请平台预约领证日期及时间

(网址: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

(二)现场颁发:

(1)领证人员需佩戴好口罩按预约时间抵达申领地,扫描《贵州健康码》。从省外低风险地区入凯返凯人员,在持健康绿码,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登记领号入内。28天内境外(含香港、台湾地区)入凯返凯人员或与境外(含香港、台湾地区)入凯返凯接触人员一律暂不领取,需经严格隔离14天并经核酸检测阴性后另约时间领取。28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入凯返凯人员,持3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登记领号入内。

申领人员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入颁证场地,排队等候时请保持安全距离,按喊号顺序办理领取。

(2)工作人员核对申领人员信息无误后按程序颁发证书。

(3)申领人员领取证书后即离开颁证场所。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亲自到现场领取,不可委托代领。

(二)对于因特殊情况,期间不能到现场领取证书的,可提前电话联系另约时间领取。联系电话:0855-8228099。

(三)证书申领人员应当遵守我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自觉配合疫情防控检查,自备口罩,并做好自身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入场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护要求。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2020年贵州黔东南州关于颁发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全部内容了,首先恭喜考试通过的同学们,同时今年想要报考的同学也可以开始积极备考了,一起加油吧!

原文链接:

http://sfj.qdn.gov.cn/sfdt_5118155/tzgg_5825879/202104/t20210418_67851971.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中学在改建教学楼的过程中,附近小区居民认为市建设局颁发给该中学的施工许 可违法而提起行政诉讼。市建设局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据等材料,但不派 人出庭应诉。该中学依法提交了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获得的施工许可合法。人民法院经审 理认定,根据该中学提交的证据,足以认定其获得的施工许可合法。对于本案,下列哪个选 项的说法正确?( )
A.该中学是本案的第三人,它向法院提交证据,是其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
B.市建设局提交的证据材料,是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的,因此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C.法院应当判决撤销市建设局的施工许可
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答案:D
解析:
在行政诉讼中,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责任由被告承担,而非原告或者第三人承担。本案中,该中学作为第三人,提交证据证明被诉行政许可合法,是其举证权利而非举证责任的表现。故选项A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6条,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市建设局尽管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但它不派人出庭,故其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选项B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被告不提供证据证明被诉行政许可合法,但第三人提供的证据 能够证明行政许可合法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题中,市建设局提交 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但第三人某中学提交的证据,足以认定其获得的施工许可合法,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故选项C错误,而选项D正确。

法院领导在本院初任法官任职仪式上,就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中的“文明司法”和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的“理性文明执法”提出要求。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文明执法”范围?


A.提高素质和修养,遵守执法程序,注重执法艺术
B.仪容整洁、举止得当、言行文明
C.杜绝与法官职业形象不相称的行为
D.严守办案时限,禁止拖延办案

答案:A,B,C
解析:
ABC。本题考察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对文明司法的要求。《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5条规定,加强自生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操守和健康生活情趣,杜绝与法官职业形象不相称的行为,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维护良好的个人声誉。顾选AC。第24条规定,坚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为规范、着装得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保持良好的职业修养和司法作风。顾选B。 本题答案ABC。

梁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12年3月起,便在上海市嘉定区某出租房内开设非法诊所,为孕妇做B超检查、鉴别胎儿性别,并利用引流器等设备为孕妇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因为部分堕胎手术不成功,导致很多女性患上了不孕不育症,其中还有一名女性因为得知自己得不孕不育症后,跳楼自杀。对梁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构成非法经营罪
B.构成非法行医罪
C.构成故意伤害罪
D.构成医疗事故罪
答案:C
解析:
梁某非法行医,构成非法行医罪,不构成医疗事故罪,也不属于非法经营罪。

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

A.告知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B.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强制措施或者赔偿相应价款
C.要求当事人追加行政赔偿请求
D.只就当事人提出的复议事项进行审査,对其赔偿采取“不告不理”原则
答案:B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的决定。依据为《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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