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藏司法考试资格审核授予

发布时间:2019-07-17


通过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哪些是不 正确的?( )
A.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各级 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
B.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不得制 定地方标准
C.中央直属企业所在地即使已有地方污染物排 放标准,企业仍执行国家排污标准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答案:A,C,D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标准。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国家已经制定了 环境质量标准的项目,地方不能制定地方质量标准,所 以B选项的说法正确。该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 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做规定的 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汚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 放标准中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 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 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是向已 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 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该条规定,A、C、D3个 选项的说法都不正确。

黑土公司获得一种新型药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后,发现市场上有大量白云公司制造的该种新型药品出售,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白云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依据新修改《专利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所有基层法院均无该案管辖权
B:黑土公司不应当承担被告的药品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法相同的证明责任
C:白云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法院应告知白云公司另行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
D:如侵犯专利权成立,即使没有证据确定损害赔偿数额,黑土公司仍可获得一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额
答案:C
解析:
(原答案为C,正确答案应为AC)【考点】专利侵权行为【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A项表述过于绝对,故错误。需要注意的是,本条在2013年经过修正,增加了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因此答案出现变化。《专利法》第61条第1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据此,本题中证明责任应由白云公司来承担,故选项B正确。《专利法》第62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据此,法院并没有告知白云公司另行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义务,故选项C错误。《专利法》第65条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因此,选项D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AC。

刘某以赵某对其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赵某妹妹曾拒绝本案主审法官王某的求爱,故王某在明知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况下,毁灭赵某无罪证据,认定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宣告免予刑罚处罚。对王某的定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徇私枉法罪
B:滥用职权罪
C:玩忽职守罪
D:帮助毁灭证据罪
答案:A
解析:
【考点】徇私枉法罪【详解】根据《刑法》的规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在本题中,司法工作人员王某利用其法官身份的便利,将无罪的赵某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符合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

甲将其收藏的一幅齐白石遗画卖给乙,价金5万元。甲将价金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履行期届至前,该画灭失。则乙:()

A:得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B: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C:不得解除合同并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D:不得解除合同但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甲将价金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是债权的让与,丙受让债权成为合同当事人一方,得行使债权人的权利。另《合同法》第94条第1款第4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履行期届至前,该画灭失,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乙当然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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