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要些准备什么?

发布时间:2021-04-23


近两年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常火热,参加的考生一年比一年多,很多小伙伴还不太清楚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需要准备些什么,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下具体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本人应现场提交下列材料:

一、特别提示:

1.考生在申请时务必认真填写网上申请信息。

2.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编号、毕业年份、毕业院校等信息,并自行登录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

【注】经查询无对应结果的,应尽快通过学信网办理电子认证或申请书面认证报告。

3.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网上填写资格申请信息时,证书编号应统一填写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4. 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二、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

三、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四、证件照片

与本人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及其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相关规定。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有关于申请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一些相关内容,大家可以做一个参考,由于每个地区的政策不同,建议考生多关注当地人事网最新资讯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李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李某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该案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量刑不当,因为李某杀人后先奸尸又碎尸,情节恶劣,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

A:裁定撤销原判,直接改判李某死刑立即执行
B: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C:裁定撤销原判,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依法判处李某死刑立即执行
D: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答案: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49条第2款规定,本题的答案是D。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其生产的电子元件 若干,后又销售给丙公司用于电子仪器的装配。在装 配过程中,丙公司发现该批电子元件质量不符合要求, 遂暂时停止向甲公司支付货款,并要求其赔偿。而甲 公司认为该批电子元件并非自己生产,而且在包装运 输过程中,也不至于造成损坏,因此质量问题应当由乙 公司负责,因此甲公司拒绝了丙公司的赔偿请求,并且 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货款。鉴于此,丙公司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甲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反诉,请求丙公司支付货款。 在本案中,乙公司可以:( )
a.认为受理丙公司起诉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因 此提出管辖权异议
b.认为甲公司提起的反诉没有道理,因此向法院 申请撤回反诉
c.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赔责任时,认为判决有 明显错误而提起上诉
d.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执行法院判决

答案:D
解析:
。乙公司在本题中处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 人的地位,因此根据《民诉意见》第66条的规定,无权 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 者申请撤诉,只能在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执行法院 判决。

甲病危,欲将部分财产留给保姆,咨询如何处理。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 )(2011年)

A.甲行走不便,可由身为公证员的侄子办理公证遗嘱
B.甲提出申请,可由公证机构到医院办理公证遗嘱
C.公证机构无权办理甲的遗嘱文书及财产保管事务
D.甲如对该财产曾有其他形式遗嘱,以后公证的遗嘱无效
答案:B
解析:
《公证法》第26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所以A选项错误。我国公证法没有对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地点作出限制性规定,所以B选项正确。《公证法》第2条规定,公证是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遗嘱行为属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公证机构有权办理。C选项错误。《公证法》第36条规定,除非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否则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所以,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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