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北京市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领取通知来了

发布时间:2020-07-29


北京地区通过了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证书领取的通知你知道了吗?为了帮助还没有知晓的小伙伴,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关于北京地区领取法考证书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关于领取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变化情况,现就近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发证

请领证人员于7月20日下午至7月24日上午(工作时间9:00-11:30 13:30-16:30),到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8号)领取本人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预约领证

不能在上述时间领取证书的人员,自7月27日起,可以通过电话预约领证。预约电话:55578762/55578763;领证地点: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北京市司法局(地铁六号线郝家府站B口出,到市政府西门传达室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

三、温馨提示

1.领证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不得委托他人代领。领证人员应当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措施,自备签字笔和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下载小程序“北京健康宝”(港澳台人员下载Health Kit),核查本人健康状态,领证当天本人的健康码应当为 “未见异常”。

2.暂时无法领取证书的人员,可登录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使用本人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查询证书编号,并可以通过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资格查询 ”栏目,查看本人证书信息。急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图片的人员,可于7月27日至7月31日通过本人资格申请时填报的电子邮箱提出申请(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现居住地、证书用途等信息)。申请邮件发送至sfksc@sfj.beijing.gov.cn。

3.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另行通知。

请继续关注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北京市司法局官网(http://sfj.beijing.gov.cn)或者“京司观澜”微信公众号,了解后续工作动态。疫情防控期间,由此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北京市司法局

2020年7月14日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所有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如果想要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登录51题库考试学习网咨询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和乙共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罪,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全案判决认定事实正确,甲系主犯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乙可不立即执行。关于最高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

A.将乙改判为死缓,并裁定核准甲死刑
B.对乙作出改判,并判决核准甲死刑
C.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裁定核准甲死刑,撤销对乙的判决,发回重审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复核后的处理。《最高法解释》第352条规定:“对有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本案判决认定事实正确,甲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乙可不立即执行,最高法院对乙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故B选项正确,当选;A、C、D选项错误,不当选。本题选B。

劳动争议诉讼的条件包括()。

A.双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做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做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做的终局裁决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该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
答案:A,B,C,D,E
解析:
劳动争议诉讼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做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做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用人单位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做的终局裁决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该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6、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6条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7、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8、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9、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

以下哪些案件经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以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

A:王某与李某离婚案件,经调解和好
B:王某与刘某收养关系案件,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维持了收养关系
C:王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调解中王某承诺判决后10天内就会全数还钱
D:张某和秦某离婚案件,经调解和好,但张某在庭上表示可能还是会再提出离婚
答案:A,B,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题中ABD都符合法条的要求,只有C由于金额巨大而且实际上并非当场交付现金,甚至双方还约定判决后10日内交钱,也就是说调解书或者根据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是很重要的,因此C不选。

张某涉嫌抢劫罪被甲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收集到以下证据,其中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有哪些?


A.侦查人员陈某与李某对张某采用强光持续照射眼睛的方式进行讯问获取了张某的供述,之后,二人再次对张某进行合法讯问,张某作出了与第一次供述相同的供述

B.侦查人员在讯问时威胁张某,称若不如实供述,就将张某逃税漏税的事实向有关机关告发,张某遂作出了承认抢劫的供述

C.侦查人员在凌晨抓获张某后对其连夜审讯至天亮而获得的张某的供述

D.侦查人员对张某非法拘禁,张某因害怕而作出的有罪供述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2017年6月27日"两院三部"颁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属于2018年新増法律法规,本题的考查体现了新増法律法规必有考题的规律。A.选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供述,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该刑讯逼供行为影响而作出的与该供述相同的重复性供述,应当一并排除,但下列情形除外:(1)侦查期间,根据控告、举报或者自己发现等,侦查机关确认或者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而更换侦查人员,其他侦查人员再次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自愿供述的;(2)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间,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和认罪的法律后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供述的。"据此,A选项中张某的两次供述都应当予以排除,A选项正确。B.选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B选项中虽然采取了威胁的方法,但该威胁未达到难以忍受的痛苦的程度,故张某的供述不排除,B选项不正确。C.选项,《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第8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以外,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据此,疲劳审讯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需要指出的是,连夜审讯至天亮要构成疲劳审讯,必须以该犯罪嫌疑人在白天被抓获的为前提。C选项中,犯罪嫌疑人是在凌晨被抓获的,立即讯问并审讯至天亮并不属于疲劳审讯,故C选项不正确。D.选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采用非法拘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据此,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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