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了!近期兵团司法考试证书编号含义公布了

发布时间:2020-03-04


兵团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和兵团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外观样式(包括颜色)都是一样的,只是在证件内页(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区分了A、B、C三类编号,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证书实行统一编号,共十四位数字,不了解的小伙伴们,今天就一起与51题库考试学习网看看相关内容吧。
一、时间编号第一至四位数字表示时间,以年为序编单位。
二、区域编号第五、六位数字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
三、第七、八数字表示省直辖市、地区(州、盟)。
四、第九、十位数字表示县(市辖区、地辖市、旗、省直辖县级市)。
五、证书编号第十一至十四位数字表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编排序号。
说明: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一个编号系统;分别按A、B、C三类排序;
2、如国家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化,证书编号将按新代码编制;原使用号码待更换新证书时再行变更。
除此之外呢,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还想为大家分享一些有关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一起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看看吧。
(一)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
1.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2.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3.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4.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使用汉文、哈萨克文、维吾尔文、蒙古文等四种文字印刷,新疆、内蒙古自治区(民族自治地方)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情况选择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试卷。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法律职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此祝愿大家在未来工作中一帆风顺!另外如有其他疑问请继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王某投资设立了个人独资企业,聘请赵某担任总经理,王某与赵某约定凡签订5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王某审批,并且不经王某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未经王某批准签订了一份标的额10万元的合同,合同无效
B:赵某挪用企业资金归自己使用,应退还资金,赵某使用企业资金的所得应归企业所有
C:赵某未经王某同意用企业财产为自己的朋友提供担保,担保有效
D:赵某和朋友合资开办了乙合伙企业,乙企业的业务与甲企业的业务相同,赵某开办乙企业后通知了王某,王某未表示反对,赵某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
答案:C,D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4款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该条规定,A选项中赵某虽然违反了王某对其职权的限制签订合同,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合同有效,所以A选项不正确。C选项中赵某虽然擅自用企业财产提供担保,但是担保权人是善意第三人,因此担保有效,所以C选项正确。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0条的规定,未经投资人同意,管理人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D选项中赵某从事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事后通知了王某并且王某未表示反对,意味着王某同意赵某从事该业务,因此赵某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所以D选项正确。管理人不得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个人独资企业法》第40条规定,侵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权益的,应退还侵占的财产,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而不是归企业所有,所以B选项不正确。

下列各项情形中,对其行为认定罪名错误的是:()

A:监管人员甲某虐待被监管人并致其残疾,应定为故意伤害罪
B:国家工作人员乙某挪用用于救灾、抢险、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应定为挪用特定款物罪
C:丙某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应定为贪污罪
D:丁某携带凶器抢夺的,应定为抢劫罪
答案:B
解析:
【考点】挪用特定款物罪。详解:《刑法》第248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依此,A项正确。《刑法》第384条第2款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应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依此,B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382~38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依此,C项正确。根据《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依此,D项正确。

甲国多家出口企业在乙国被终裁具有倾销行为,并征收了反倾销税,现这些出口企业欲进行相关法律救济,已知甲乙两国均为WTO成员方,那么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A.甲国出口企业可以在乙国提起对乙国政府征税行为的行政诉讼

B.甲国政府可以直接向乙国政府提起外交保护

C.甲国政府可以在WTO起诉乙国政府违反其承担的WTO的相关义务

D.如果乙国政府在WTO被裁决败诉,WTO有权责令乙国修改其本国的法律或相应的反倾销措施
答案:B
解析:
对于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或保障措施,除利害关系方通过进口国的程序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出诉讼外,产品的出口商或生产商还可以通过其政府,对这些贸易措施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争端解决程序进行审查。这两种救济可以分别称为国内程序救济和多边程序救济。因此,如题中案情,甲国政府和这些出口企业可以有如下法律救济:1.甲国出口企业可以在乙国提起对乙国政府的反倾销行政诉讼;2.甲国政府可以在 WTO 起诉乙国政府违反甚承担的 WTO 的相关义务。故 A、C 两项正确。 国内程序救济和多边程序救济在性质上是两种根本不同的救济。其区别主要在于下述方面:(1)当事人不同。在国内程序中,当事人是原调查的利害关系方,而在多边程序中当事人是出口国政府和进口国政府。(2)申诉对象不同。在国内程序中,申诉对象是主管机关作出的决定或采取的措施,在多边程序中申诉对象既可以是主管机关作出的决定或采取的措施,也可以是复审法院作出的裁决,甚至还可以包括立法本身(统称进口成员国措施)。(3)实体规则或审查标准不同。国内程序中据以判断主管机关的决定是否合法的依据是进口国国内法,而在多边程序中审查成员国措施的依据是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4)处理争议的程序不同。在国内程序中遵循的是进口国的行政复议法或诉讼程序法,而在多边程序中遵循的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以及相关协议规定的特殊或额外的规则与程序。(5)复议、审判机构不同。在国内程序中,进行复议、审判的机构,或者是原调查机构,或者是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而在多边程序中审判机构是争端解决机构,具体说是专家组和上诉机构。(6)救济结果不同。在国内程 序中如果主管机关的裁定被裁决违反了国内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直接撤销或修改相关措施, 而在多边程序中,争端解决机构只能建议进口成员政府使其措施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一致, 而不能直接撤销或修改相关措施。题中,如果乙国政府在 WTO 被裁决败诉,则乙国政府应在合理时间内履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和建议,WTO???有权责令乙国修改其本国的法律或相应的反倾销措施。但争端解决机构只能建议进口成员政府使其措施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一 致,而不能直接撤销或修改相关措施。故 D 项正确。 外交保护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且依该外国法律程序得不到救济时,其国籍国可以通过外交方式要求该外国进行救济或承担责任,以保护其国民或国家的权益。国家行使外交保护权一般应符合三个条件:(一) 一国国民权利受到侵害是由于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即该侵害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责任。如果损害仅仅涉及外国私人的行为,所在国家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则不得行使外交 保护。(二)国籍持续。受害人自侵害行为发生时起到外交保护结束的期间内,必须持续拥 有保护国国籍。(三)用尽当地救济。在提出外交保护之前,受害人必须用尽当地法律规定 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办法,包括行政和司法救济手段。在这些手段用尽仍未得到合理救济 时,才可以提出外交保护。很明显,本案情况不满足外交保护的条件,甲国政府不能直接向 乙国政府提起外交保护,B 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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