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区分2020年福建法考A证、B证、C证?福建有放宽地区吗?

发布时间:2020-02-14


想要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就必须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国家司法考试)并依法取得证书。这个证书是由国家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是从事法律行业的必备证书。那么,福建的考友们知道法考证书分为几类吗?执业范围又是哪些吗?不知道没关系,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这就带你看下来!

首先,法考证书分为3类,A证、B证和C证。根据证书类型的不同,执业范围也是有所不同。

1A

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且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授予A类职业资格,颁发A类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全国执业。

2B

放宽地区报名专业学历条件的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授予B类职业资格,颁发B类职业资格证书,可在放宽地区当地执业。

3C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条件合格分数线的,授予C类职业资格,颁发C类职业资格证书,可在放宽地区当地执业。

其次,福建2020年法考放宽地区可参考2019年的放宽地区。会发现福建根本没有放宽地区!

最后,法考证书类型可以进行升级!由于2018年法考改革,不可以通过考试获得B类证书,但在2018年之前获得的B类证书仍然有效。这也就是说,升级途径主要是C类证书变为A类证书!而B类和A类证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应,不用进行升级!

更具体的来讲,就是:

已经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可以再次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时,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或者B类法律职业资格,同时向司法行政机关交回原持有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在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后,其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与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考生不用再次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所以,福建的考友们看明白了法考证书类型是怎么一回事了吗? 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的考试资讯,那就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相关的考试内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1年7月11日,刘某为其新建的三层楼房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30万元,保险期限自2011年7月12日零时起至2012年7月11日24时止。同年10月,刘某将楼房出租给个体户蒲某堆放化学药品。刘某未将此内容通知保险公司。2012年5月27日晚,存放在该楼内的化学药品受热起火,三层楼房烧得片瓦不存。事后,刘某持保险单前往保险公司赔,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本案?()

A:解除保险合同,并就该起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B:解除保险合同,但应就该起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C:增加保险费,就该起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D:增加保险费,但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答案:A
解析:
【考点】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详解:《保险法》第52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甲、乙、丙一同抢劫丁,在抢劫过程中,甲、乙主张杀掉丁灭口,而丙不作声,后甲、乙将丁杀害,在此过程中丙一直旁边协助制服丁并望风。后案发,经一审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对甲、乙二人均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数罪并罚后,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对丙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判决后,甲、乙、丙均没有提起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起抗诉。
关于本案中的死刑复核程序,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本案应立即执行,无须报请复核
B.本案应直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并执行
C.本案应经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并执行
D.本案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核准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47条第1款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故D项说法正确。

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种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A:张某,被判处罚金分期缴纳,尚未期满的
B:李某,因怀孕被监外执行的
C:金某,韩国人,系被害人的舅舅
D:洪某,在人大常委会任职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2、45条,《刑诉解释》第35、55条。

张某及其周围的住户均收到N市残疾儿童 救助会寄来的希望征集治疗残疾儿童的捐款的信件。 经了解,N市残疾儿童救'助会是通过向张某等人所在 市一家速递公司购买张某及其他共3万余市民的住址 信息,从而准确地将信件送达到张某等市民手中的。 张某等人均表示愿意救助残疾儿童,但不认可这种募 捐方式。后双方发生争议,张某等人诉至法院。对速 递公司和N市残疾儿童救济会的行为,下列表述不正 确的是:( )

A.速递公司构成侵权,儿童救济会不构成侵权
B.儿童救济会构成侵权,速递公司不构成侵权
C.速递公司和儿童救济会均构成侵权
D.速递公司和儿童救济会均不构成侵权
答案:A,B,D
解析:
。本题涉及隐私权侵权行为问题。个人隐 私包括住址信息,买卖他人住址信息构成共同侵权行 为。故本题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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