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司法考试资格审核授予

发布时间:2019-07-17


通过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书等材料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法院与仲裁庭在审理案件有关权限的比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收集证据,仲裁庭也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B: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法院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仲裁庭也可以指定鉴定部门鉴定
C:当事人在诉讼中或仲裁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庭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裁决书
D: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判(裁)决理由的,法院可以在判决书中不予写明,仲裁庭也可以在裁决书中不予写明
答案:A,B
解析:
【考点】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关系【详解】《仲裁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因此,A选项说法正确,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7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仲裁法》第44条规定,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可以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但不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判决书。《仲裁法》第51条第2款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C选项说法不正确,不应选。《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不签名。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因此,判决理由应当在判决中加以写明,D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B

下列哪一行为不成立使用假币罪(不考虑数额)?

  A.用假币缴纳罚款

  B.用假币兑换外币

  C.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

  D.与网友见面时,显示假币以证明经济实力

  

答案:D
解析:
选项A、B、C正确。使用假币罪中的“使用”是指将假币作为真货币而使用,其本质是使假币处于可流通状态。既可以是以外表合法的方式使用假币,如购买商品、兑换另一货币、存入银行、赠与他人,或者将假币用于缴纳罚款或者罚金等,也可以是以非法的方式使用货币,如将假币用于赌博、用于行贿等。选项D错误。“显示假币以证明经济实力”时,并未将假币作为真币纳入流通或者兑换领域,因此不构成使用假币罪,但可构成持有假币罪。

根据《企业破产法》,债务人从事的下列行为中,无效的是( )。

A.无偿转移财产
B.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财产
C.放弃债权
D.虚构债务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涉及债务人财产的无效行为的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选项A、B、C属于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依法撤销的情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一,无偿转让财产的;第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第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第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第五,放弃债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已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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