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申领有关事项的公告来了
发布时间: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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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申领部分有关事项的公告:
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3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30日上午8时,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于2019年12月14日前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成绩核查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省司法厅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合格分数线: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我省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
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及证书颁发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于2019年12月5日8时至12月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试人员应于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地点由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布。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于12月20日至12月29日,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对于具有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12月5日至12月14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闫某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侦查人员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但需由公安机关出示证明文件
C.侦查人员在讯问闫某时,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D.侦查人员在讯问闫某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B. 甲、乙为邻居,他们的小孩均在某幼儿园,因甲出差,乙未受甲托,将甲之小孩带回,因照看不周导致甲的小孩碰伤,为此花去医药费500元
C. 甲见一小孩(5岁)被山洪所陷,站在一高地上,甲奋力拖救小孩,甲因被山洪中的枯树刺伤,为此花去医药费1万元
D.甲为一老中医,在自家院墙内种了大量的中药材,因老中医重病在床,亲戚乙前来探望,见园中杂草丛生,便将其全部砍掉,老中医为此失去了药材收益2万元
B、银监会可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
C、国家工商总局可吊销该公司的金融许可证
D、银监会可取消陈某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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