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25)

发布时间:2020-10-25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法律援助制度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

B.法律援助机构既包括四级政府的法律援助组织,也包括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的法律援助组织

C.法律援助的实施形式包括法律援助咨询、刑事代理、民事代理。、行政代理、仲裁代理、刑事辩护、调解和公证等方式

D.在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时,法律援助人员未经法律援助机构批准,不得终止法律援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答案】A

【解析】A选项,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3条:“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之规定可知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A选项错误。

B选项,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4条第1款:“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第8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之规定可知,在我国法律援助机构既包括政府的法律援助组织,也包括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法律援助组织。B选项正确。

C选项,法律援助的实施形式,是指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人员依法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方式。我国法律援助的实施形式具有多样性,主要有以下几种:法律援助咨询;法律援助代理,包括刑事诉讼法律援助代理、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代理、行政诉讼法律援助代理、仲裁法律援助代理;刑事法律援助辩护;法律援助调解;法律援助公证。C选项正确。

D选项,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23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之规定可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应终止法律援助的事项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D选项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用题干
2008年5月,松园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松园公司”)与天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利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李某派遣到天利公司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第95-97题。

松园公司与天利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的下列条款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岗位,可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由天利公司根据需要灵活决定
B、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工作期限,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为四个周期,每个周期为半年,每个周期结束前订立新的劳务派遣协议
C、李某在天利公司的劳动报酬,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
D、双方对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不得向包括李某在内的任何人披露
答案:A,B,D
解析:
【考点】劳务派遣协议【详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故A项不明确岗位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C项符合法律规定。第59条第2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故B项分割用工期限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0条第1款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故D项有关保密的说法是错误的。
【考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详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故A项不符合法律规定。B、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0条第2、3款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4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考点】劳务派遣【详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2条第2款的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故A项表述错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65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36条、第38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1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因而松园公司只能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所以B项说法正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故C说法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2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D项说法正确。

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张某申请卫生许可证,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拒绝且未予说明理由,即应给予其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B.医生李某死亡,有关卫生部门应当注销其医师资格
C.某企业通过贿赂手段取得的生产烟花爆竹的生产许可证被撤销后,在1年之内不得再申请此许可证
D.某区规划局批准某居委会搭建自行车棚的决定,某区人民政府认为违法有权予以撤销
答案:A,C
解析:
考查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参见《行政许可法》第72条、第79条。

甲某因为吃饭时与单位食堂服务员发生争执,产生报复之念,遂取出自家灭鼠的毒鼠强,趁食堂工作间无人之机,将毒鼠强倒入面粉缸中,导致200公斤面粉被污染。因及时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如何认定甲某的行为?()

A: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B: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未遂)
C: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D: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答案:A
解析:
【考点】投放危险物质罪。详解: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险犯,以发生具体危险为既遂要件,不以事实上发生了罪犯期望的结果为既遂要件,甲某的行为危及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安全,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险,构成《刑法》第114条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本题正确答案是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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