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14)

发布时间:2020-10-1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练习试题,快来看看吧!

1.甲乙丙3国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甲国汤姆长期旅居乙国,结识甲国驻乙国大使馆参赞杰克,2人在乙国与丙国汉斯发生争执并互殴,汉斯被打成重伤。后,杰克将汤姆秘匿于使馆休息室。关于事件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杰克行为已超出职务范围,乙国可对其进行逮捕

B.该使馆休息室并非使馆工作专用部分,乙国警察有权进入逮捕汤姆

C.如该案件在乙国涉及刑事诉讼,杰克无作证义务

D.因该案发生在乙国,丙国法院无权对此进行管辖

【答案】C

【考点】使馆的特权与豁免、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保护性管辖

【解析】A项考查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对接受国刑事管辖的豁免,即接受国的司法机关不得对其进行刑事审判和处罚。除馆长外,使馆的一般外交人员是指具有外交职衔的使馆人员,包括参赞、武官、外交秘书和随员。本题中,杰克是参赞,属于一般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刑事管辖豁免,乙国不可对其进行逮捕。因此,A项错误。

B项考查使馆馆舍不得侵犯的具体内容。使馆馆舍是指供使馆使用及供使馆馆长寓所之用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的各部分,及其所附属的土地,不论其所有权属谁。使馆馆舍不可侵犯表现在:

(1)接受国人员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进人使馆馆舍。这表明接受国官员未经使馆馆长或其代理人同意,不得擅自进人使馆馆舍执行公务,即使是送达司法文书或遇火灾以及流行病发生,也不例外。

2)接受国对使馆馆舍负有特殊的保护责任,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害,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尊严和安宁的事情。

3)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本题中,使馆休息室虽然不是使馆工作专用部分,但属于使馆建筑物的一部分,未经馆长许可,乙国警察不得进入使馆馆舍。B项错误。

C项考查外交人员是否有作证义务。外交人员免除作证义务,不仅没有被迫在法律程序中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而且没有提供证词的义务。因此,甲国驻乙国大使馆参赞杰克无作证义务。C项正确。

D项考查保护性管辖权。保护性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在其领土范围以外从事严重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行为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本题中的案件虽然发生在乙国,但严重侵害了丙国公民汉斯的重大利益,丙国可进行保护性管辖。因此,D项错误。

2.关于结果加重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

B.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奸、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

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乙无力还债,深夜跳楼身亡。甲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

D.甲以胁迫手段抢劫乙时,发现仇人丙路过,于是立即杀害丙。甲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他人,因抢劫致人死亡包括故意致人死亡,故甲成立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答案】C

【考点】结果加重犯

【解析】故意杀人是在故意伤害的基础上使人体器官机能彻底衰竭导致死亡结果的出现,在此意义上,两罪存在紧密的关系,但是,故意杀人罪并不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因为比较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不能说出现死亡结果时,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比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重。由于不符合"刑法就发生的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这一要件,故不能说故意杀人罪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在我国刑法学中,特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A错误。

刑法并未对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情形加重法定刑,因此,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不成立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结果加重犯,B错误。(注意,《刑法修正案(九)》将该罪改为强制猥亵罪)

乙死亡不是甲的非法拘禁本身行为所致,被害人属于自杀,故不成立结果加重犯.C正确。

抢劫致人死亡确实属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不过,作为结果加重犯的抢劫致人死亡是指抢劫行为导致抢劫行为所指向的对象死亡。丙不是死于甲的抢劫行为,而是死于甲的故意杀人行为,甲成立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两罪,而不属于结果加重犯,D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08年2月15日,国际银行和厚泰公司、晓升 公司三方签订了 1份借款合同,约定国际银行给厚泰 公司贷款港币80万元,晓升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国际银行依 约给厚泰公司发放港币80万元的贷款。贷款到期后, 厚泰公司未依约还款付息,晓升公司也未履行担保义 务。国际银行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厚泰公司应当承 担违约的民事责任,晓升公司的担保已过保证期限,因 此免除担保责任。晓升公司未提起上诉。
如果厚泰公司对一审判决中向国际银行承担 违约责任的部分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的被上诉人应 是:( )
A.国际银行
B.晓升公司
C.国际银行和晓升公司
D.国际银行和晓升公司列不列为被上诉人均可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77条的规定作答。

根据法律和宪法,下列选项中哪些事项应由全国人大决定?( )


A.兴建长江三峡大坝工程

B.建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C.设立重庆直辖市

D.设立海南经济特区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全国人大。

某县开展扶贫资金专项调查,对申请财政贴息贷款的企业进行核查。审计中发现某企业申请了数百万元贴息贷款,但其生产规模并不需要这么多,遂要求当地农业银行、扶贫办和该企业提供贷款记录。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

A.只有审计署才能对当地农业银行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B.只有经银监机构同意,该县审计局才能对当地农业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C.该县审计局经上一级审计局副职领导批准,有权查询当地扶贫办在银行的账户
D.申请财政贴息的该企业并非国有企业,故该县审计局无权对其进行审计调查
答案:C
解析:
A项:《审计法》第18条规定,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因此,对“当地农业银行”的审计并非由审计署实施。A错误。 B项:《审计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这一规定中,并未规定银监机构的前置“同意”程序。B错误。
C项:《审计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这里的“负责人”并未限定为正职,C正确。
D项:《审计法》第33条第1款规定,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这里需要注意,审计调查的对象和审计对象并不相同,虽然申请财政贴息的该企业不是行政审计的对象,但其有“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法定义务,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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