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14)

发布时间:2020-10-1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练习试题,快来看看吧!

1.甲、乙两国2006年发生边境武装冲突,随即先后宣布与对方进入战争状态。此前,甲、乙两国先后缔结了《和平友好条约》(1960年)、《边界条约》(1966年)、《建立外交关系的协定》(1980年)、《引渡协定》(1982年)等一系列条约。在此状态下,如果这些条约中不存在相关的特别约定,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两国间的《和平友好条约》自动废止

B.两国间的《边界条约》暂停执行

C.两国间《建立外交关系的协定》自动废止

D.两国间的《引渡协定》暂停执行

【答案】AD

【考点】战争对条约的影响

【解析】战争的条约关系的影响有:

(1)仅以交战国为当事国的条约:政治性条约立即废止;一般的政治和经济类条约暂停,另有规定除外;领土性条约继续维持。

2)交战国与非交战国为当事国的多边条约:从约定,没有约定,普遍性的多边或有关卫生、医药的条约不因战争开始而中止,但其中与交战行为向冲突的条款,可中止执行。

3)涉及战争规范的条约:予以适用。

由此可知,A选项的《和平友好条约》属于政治性条约,自动废止,A项正确。B选项的《边界条约》继续维持,B项错误。CD为选项为一般的政治和经济类条约,予以暂停,C项错误,D项正确。

2.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童某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间,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童某撤销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A.根据新的证据确认童某更改过年龄,在实施涉嫌犯罪行为时已满十八周岁的

B.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C.违反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

D.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答案】ABCD

【考点】未成年诉讼程序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73条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一)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A项所述属于发现新的犯罪证据,有可能不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可以对童某撤销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的情况。故A项正确。

B项所述"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C项所述"违反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与D项所述"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都属于撤销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法律情形,故B项、C项和D项皆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有关债权权能表述正确的是:( )
A.给付请求权为债权的第一权能,从效力角度着眼,为债权的请求力B.给付受领权乃债权的本质所在,在债的效力上 构成保持力
C.债权保护请求权是指强制债务人履行,在债权 效力上构成强制执行力
D.债权人可以为抵销、免除、让与等,这些行为是 债的处分权能的体现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对债权的权能的理解。ABCD 选项均属正确选项。

某公安机关在侦查王某的交通肇事案时,发现身为某局局长的王某还涉嫌受贿,对于这种情况,依照有关规定某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

A:由人民检察院对全案进行侦查
B:由公安机关将由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
C:由公安机关对全案进行侦查
D:如果王某涉嫌主罪为受贿罪,则该案件应该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由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答案:B,D
解析:
【考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侦查权交叉时的处理。详解:根据《六机关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故本题答案为B、D项。

天人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办理用地手续并经过一系列的报批程序,取得了“丽水花园”商品房楼盘的建设资格,在建楼的过程中,由于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引发了劳动争议。同时,由于劳资纠纷不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耽误了工程进度,导致商品房迟迟不能交付购房者,购房者与之发生争议并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结合以上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天人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争取房地产开发报批手续的过程中,如果因申请得不到批准而引发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B:由于拖欠工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建筑工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C:如果建筑工人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就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订立仲裁协议,指定明确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否则无法进行仲裁程序
D:如果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购房者之间的争议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了合法的调解协议,则该争议案件不能再由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A
解析:
【考点】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的主管。详解:《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因此,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争议关系,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纵向的管理关系不属于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因此天人房地产开发公司就审批事项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A项正确。《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必经程序,建筑工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决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B项错误。由上述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适用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无需达成仲裁协议即可单方申请仲裁,C项错误。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其解决争议不直接具有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所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不服时,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D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项。

甲国今年加入了 WTO,该国在入世后对某些商品采取了数量限制措施,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国国内粮食歉收,该国政府紧急对粮食出口实施数量限制
B.曱国渔业产品产量过剩,为了及时消化过剩渔业产品而对渔业产品的进口实施数量限制
C.甲国为平衡国际收支采取数量限制
D.甲国在对渔业产品实施数量限制时首先使用进口许可证

答案:A,B,C
解析:
A、B、C
考点:WTO的取消数量限制原则及例外
讲解:世界贸易组织原则上要求各成员不得对商品进出口实施配额、许可证等数量限制,体现了 WTO鼓励自由贸易的主张。但下列情况下,可以实施数量限制:(1)为防止粮食和其他必需品的短缺而实施的出口数量限制措施,所以A正确;(2)为实施国际贸易中的商品归类、分类和销售标准或法规而实施的进出口禁止或限制;(3)为限制国内产品数量或消除国内产品过剩而对农产品或渔产品进口实施的进口限制,所以B正确;(4)为保证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而实施的限制,所以C正确。WTO在实施数量限制时要求首先选用配额的方式,配额不可行时方可用进口许可证。所以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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