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15)

发布时间:2020-10-15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海昌公司因丢失票据申请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无人申报权利,海昌公司遂申请除权判决。在除权判决作出前,家佳公司看到权利申报公告,向法院申报权利。对此,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因公示催告期满,裁定驳回家佳公司的权利申报

B.裁定追加家佳公司参加案件的除权判决审理程序

C.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D.作出除权判决,告知家佳公司另行起诉

【答案】C

【考点】公示催告程序中特殊情形下的权利申报。

【解析】《适用解释》第450条规定:“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款、第3款规定处理。”《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3款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本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C项合法。

2.秦统治者总结前代法律实施方面的经验,结合本朝特点,形成了一些刑罚适用原则。对于秦律原则的相关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确定,以身高作为标准,男、女身高六尺二寸以上为成年人,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B.重视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对故意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对过失行为则认为无犯罪意识,不予追究

C.对共犯、累犯等加重处罚,对自首、犯后主动消除犯罪后果等减轻处罚

D.无论教唆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对教唆人均实行同罪,加重处罚

【答案】C

【解析】A选项错误。秦律以身高作为判定是否成年的标准,低于六尺五寸的为未成年人。

B选项错误。秦律重视故意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故意诬告者实行反坐,主观上无故意,按告不审从轻处理。

C选项正确。秦律对共犯、累犯加重处罚,自首减轻处罚,犯罪后主动消除犯罪后果的,可以减免处罚。

D选项错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加重处罚,并非反坐教唆罪名。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人有:( )
A.当事人
B.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C.当事人的近亲属
D.所在单位、团体的代表

答案:A,B,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当事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 不能伴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广东顺风公司与台湾安怡公司因合同争议诉诸内地法院,施总是安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杨宇希是安怡公司在内地的授权业务代办人,依涉台文书送达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施总到广州出差时可直接向其送达
B.必须通过外交部门才可向到北京出差的施总送达
C.只要是安怡公司在内地的业务代办人,即可向其送达
D.如杨字希经明确受权,但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或者盖章,即可依法留置送达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区际法律问题——区际司法协助。依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的规定,受送达人不在内地居住,但送达时在内地的,可以直接送达。因此,A正确,只要在送达时台湾地区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广州,即可向其送达。B错,不需要通过外交部门送达。C错,该规定第3条第1款第4项规定,受送达人在内地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业务代办人必须是明确授权的才能送达。D正确,依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只有明确授权的业务代办人拒绝在回证上签收或者盖章,才可依法留置送达,没经明确授权的不能留置送达。

刘某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了遗嘱的公证,将 遗产由其长子继承70%,次子继承30%。其第三子为 此不满与刘某争吵。后离家出走,在途中被毒蛇咬伤, 丧失劳动能力。第三子虽已年满25岁,但未结婚,至 今没有工作。第三子出走后,刘某曾后悔,与邻居王某、李某说,要将自己的财产分一半给第三子。王、李 与刘某一家并无亲戚关系。听到第三子出事的消息 后,刘某因伤心过度而死亡。在对刘某遗产的继承上, 发生纠纷,则刘某的遗产应:( )
A.按公证遗嘱继承
B.按口头遗嘱继承
C.先按口头遗嘱继承,后按公证遗嘱继承
D.先依法定继承保留第三子的遗产份额,后按公 证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继承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依《继承法意见》第37条的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 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 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 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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