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15)
发布时间:2020-10-15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海昌公司因丢失票据申请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无人申报权利,海昌公司遂申请除权判决。在除权判决作出前,家佳公司看到权利申报公告,向法院申报权利。对此,法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因公示催告期满,裁定驳回家佳公司的权利申报
B.裁定追加家佳公司参加案件的除权判决审理程序
C.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D.作出除权判决,告知家佳公司另行起诉
【答案】C
【考点】公示催告程序中特殊情形下的权利申报。
【解析】《适用解释》第450条规定:“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款、第3款规定处理。”《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3款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本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C项合法。
2.秦统治者总结前代法律实施方面的经验,结合本朝特点,形成了一些刑罚适用原则。对于秦律原则的相关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确定,以身高作为标准,男、女身高六尺二寸以上为成年人,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B.重视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对故意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对过失行为则认为无犯罪意识,不予追究
C.对共犯、累犯等加重处罚,对自首、犯后主动消除犯罪后果等减轻处罚
D.无论教唆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对教唆人均实行同罪,加重处罚
【答案】C
【解析】A选项错误。秦律以身高作为判定是否成年的标准,低于六尺五寸的为未成年人。
B选项错误。秦律重视故意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故意诬告者实行反坐,主观上无故意,按告不审从轻处理。
C选项正确。秦律对共犯、累犯加重处罚,自首减轻处罚,犯罪后主动消除犯罪后果的,可以减免处罚。
D选项错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加重处罚,并非反坐教唆罪名。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当事人
B.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C.当事人的近亲属
D.所在单位、团体的代表
B.必须通过外交部门才可向到北京出差的施总送达
C.只要是安怡公司在内地的业务代办人,即可向其送达
D.如杨字希经明确受权,但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或者盖章,即可依法留置送达
A.按公证遗嘱继承
B.按口头遗嘱继承
C.先按口头遗嘱继承,后按公证遗嘱继承
D.先依法定继承保留第三子的遗产份额,后按公 证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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