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2020-10-11)

发布时间:2020-10-1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练习试题,快来看看吧!

1.甲国公民汤姆于2012年在本国故意杀人后潜逃至乙国,于2014年在乙国强奸一名妇女后又逃至中国。乙国于2015年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经查明,中国和乙国之间没有双边引渡条约。依相关国际法及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国的引渡请求应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

B.乙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

C.最高人民法院应对乙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D.如乙国将汤姆引渡回本国,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再将其转引

【答案】B

【考点】引渡

【解析】A项考查我国负责引渡的联系机关。《引渡法》第十条规定,"请求国的引渡请求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提出。"A项错误。

B项考查引渡条约与互惠承诺。《引渡法》第十五条规定,"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请求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在本题中,中国和乙国之间没有双边引渡条约,引渡请求国乙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B项正确。

C项考查对引渡请求的审查机关。《引渡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级人民法院对请求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是否符合本法和引渡条约关于引渡条件等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进行复核。"第二十二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法和引渡条约关于引渡条件等有关规定,对请求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负责对引渡请求进行审查的机关不是最高人民法院,而是高级人民法院。因此,C项错误。

D项考查转引渡。《引渡法》第十四条规定,"请求国请求引渡,应当作出如下保证:

(一)请求国不对被引渡人在引渡前实施的其他未准予引渡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将该人再引渡给第三国。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意,或者被引渡人在其引渡罪行诉讼终结、服刑期满或者提前释放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离开请求国,或者离开后又自愿返回的除外;

(二)请求国提出请求后撤销、放弃引渡请求,或者提出引渡请求错误的,由请求国承担因请求引渡对被请求引渡人造成损害的责任。"

可见,请求国一般情况下不得将被引渡人再引渡给第三国,但存在例外情况。因此,如乙国将汤姆引渡回本国,如果中国同意,或进者被引渡人在其引渡罪行诉讼终结、服刑期满或者提前释放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离开请求国,或者离开后又自愿返回的,可以将其转引。D项错误。

2.柴某因涉嫌贪污犯罪被某县检察院逮捕,某县法院以柴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柴某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改判柴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后经省高级法院再审,柴某被改判无罪,遂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县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对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判决,应予赔偿

C.若此案依程序由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审理应依法不公开进行

D.若此案最终由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决定书应由法院赔偿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发,加盖法院赔偿委员会印章

【答案】C

【考点】国家赔偿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根据赔偿法第十九条9(现第21条)第四款\'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原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原一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原二审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或者对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予以改判的,原二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生效判决的是市中院,赔偿义务机关应该是市中院,A错误。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三项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的权利。"柴某被判三年缓刑四年,并没有执行其刑罚,不是赔偿范围,B错误。

27条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收集证据。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对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听取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陈述和申辩,并可以进行质证。"赔委会采取书面审理不公开进行,C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第19条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书由赔偿委员会主任

审核签发,加盖人民法院院印。"D错误。

今天的试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王某因全家外出旅游,请邻居戴某代为看管其饲养的宠物狗。戴某看管期间,张某偷狗,被狗咬伤。关于张某被咬伤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应对张某所受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B.戴某应对张某所受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C.王某和戴某对张某损害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D.王某或戴某不应对张某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答案: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中,张某在偷狗时被狗咬伤,存在重大过失,因此动物饲养14人或管理人可以减轻责任

★ 下列有关我国经济制度的论述,错误的是、()
A.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是引导、监督和管理
B.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C.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
D.我国的森林和草原等自然资源既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属于集体所有

答案:A
解析:
。A项中的内容在2004年修改宪法时已作出了修改: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非公有制经济主要是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1988年修宪时,国家承认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1999年修宪时,将其界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故B项正确。C项中我国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在经济上的一个基本特征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所以该项正确。在自然资源中,除矿藏和水流专属国家所有之外,其他资源既可以为国家所有,也可以为集体所有,所以D项正确。

甲为乙上市公司董事,并持有乙公司股票10万股。2013年3月1日和3月8日,甲以每股25元的价格先后卖出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2万股和3万股。2013年8月3日,甲以每股15元的价格买入乙公司股票2.5万股。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通过上述交易所获收益中,应当收归公司所有的金额是(  )。

A.20万元
B.25万元
C.30万元
D.50万元
答案:B
解析:
虽然买入时间(8月3日)距两次卖出时间(3月1日和3月8日)均不足6个月,但买入量仅为2.5万股,因此,应收归公司所有的金额=2.5×(25-15)=25(万元)。

下列有关公民出版自由的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A、出版自由指公民可以自由设立出版社、出版刊物的权利
B、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自然延伸,属于公民政治自由的内容
C、我国对出版物的管理实行预防制和追惩制相结合的制度,都由国家承担检查、监督的职责
D、2001年国务院通过的《出版管理条例》,列出了十类不属于出版自由保护范围的出版物,这属于对公民政治自由的限制,超越了国务院的立法权限,构成违宪行为
答案:B
解析:
出版自由,是指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出版物的形式,自由地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看法。出版自由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自然延伸,属于公民政治权利的范畴。因此,B项是正确的,A项是错误的。对出版物的审查,我国实行预防制和追惩制相结合的制度,事前审查主要由出版单位承担,国家一般不予干涉。因此,C项也是错误的。2001年通过,2011年修订的《出版管理条例》,列出了10类不属于出版自由保护范围的出版物,这是在宪法范围内为执行宪法而制定的行政法规,而非对公民政治自由的限制,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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