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财税法》每日一练(2020-09-16)

发布时间:2020-09-16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财税法》的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某教师在税务师培训班上就我国财税法制有下列说法,其中哪些是正确的?

A.当税法有漏洞时,依据税收法定原则,不允许以类推适用方法来弥补税法漏洞

B.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税率统一为3%

C.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消费品,包括一次性竹制筷子和复合地板等

D.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使用权或管理权的当年,并按年申报缴纳

【答案】AB

【解析】

A项考查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要求禁止类推适用,它是指当税法有漏洞时,依据税收法定原则,不允许以类推适用方法来弥补税法漏洞的原则。税法必须保持相对稳定性,不得随意解释和任意扩张或类推,立法的漏洞应由立法机关解决,执法机关不得由类推来解决,否则违背了税收法定的基本原则。因此,A正确。

B项考查小规模纳税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B说法正确。

C项考查消费税的征税对象,复合地板不是课税对象。C说法错误。

D项根据《车船税法》第8条规定,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D说法错误。

2.甲公司欠税40万元,税务局要查封其相应价值产品。甲公司经理说:"乙公司欠我公司60万元货款,贵局不如行使代位权直接去乙公司收取现金。"该局遂通知乙公司缴纳甲公司的欠税,乙公司不配合;该局责令其限期缴纳,乙公司逾期未缴纳;该局随即采取了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关于税务局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只要甲公司欠税,乙公司又欠甲公司货款,该局就有权行使代位权

B.如代位权成立,即使乙公司不配合,该局也有权直接向乙公司行使

C.本案中,该局有权责令乙公司限期缴纳

D.本案中,该局有权向乙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答案】ABCD

【考点】本题考查税收机关的代位权问题。

【解析】

依据《税收征管法》第50条第1款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73条、第74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税务局行使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而不能自行行使。ABCD均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经 审理,法院认为证明指控事实的证据间存在矛盾且无法排除,同时查明赵某年龄认定有误,该案发生时赵某未满16周岁。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法?( )
A.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B.终止审理
C.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D.判决宣告赵某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

宪法解释是解决宪法冲突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各国宪法解释的机关有不同,主要包括下列哪些?()
A.由国家元首解释
B.由立法机关解释,如我国和英国
C.由司法机关解释,如美国
D.由特设机关解释,如法国、德国和日本

答案:A,B,C
解析:

某县公安局在处理一起打架斗殴案件中,根据被害人张三口头提供的有关受伤情况的证据,对加害人李四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李四对此不服,向上级公安机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县公安局处罚决定。李四仍不服,其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法院受理了此案。
问题:(1)本案的被告应如何确定?为什么?
(2)该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请说明理由。
(3)被告若对此管辖有异议,应在多长期限内以何种方式提出?受理法院对此异议应当如何处理?
(4)如何确定本案的起诉期限?

答案: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管辖和期限方面的问题。(1)本案被告应是市公安局和县公安局。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市公安局维持了原行政决定。
(2)该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行诉解释》第134条第3款的规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3)被告可在接到受理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管辖异议。本案中,县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因此被告的异议是不成立的,应裁定驳回。
(4)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起15目内向法院起诉。

关于间接正犯,下列哪种说法不正确:( )

A.间接正犯指把他人的行为当作工具利用来实行犯罪的情形
B.间接正犯与被利用者之间不能成立共犯关系
C.利用不知情人的行为来实施犯罪的,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之一
D.利用未达到责任年龄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之一

答案:B
解析:
考点:间接正犯的成立条件及其认定
讲解:间接正犯,是指利用他人的行为实行犯罪的情况。包括:利用不知情的人的行为、利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和没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的行为等。因此,ACD选项的说法正确。间接正犯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共犯的否定,在利用有故意的工具的情形,就可成立共犯关系。例如,国家工作人员甲指使知情的妻子乙(非国家工作人员)接受贿赂。甲成立受贿罪的间接正犯,乙构成受贿罪的帮助犯,二人成立受贿罪共犯。因此B选项的说法不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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