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24)

发布时间:2020-10-2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关于地方人大代表名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总名额不超过一千名

B.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

C.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

D.乡、镇、民族乡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

【答案】ABCD

【考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解析】《选举法》第1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

(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

(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

(四)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由此可知ABCD四项表诉正确。

2.陈某向王某声称要购买80克海洛因,王某便从外地购买了80克海洛因。到达约定交货地点后,陈某掏出仿真手枪威胁王某,从王某手中夺取了80克海洛因。此后半年内,因没有找到买主,陈某一直持有80克海洛因。半年后,陈某将80克海洛因送给其毒瘾很大的朋友刘某,刘某因过量吸食海洛因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虽然是陈某抢劫的被害人,但其行为仍成立贩卖毒品罪

B.陈某持仿真手枪取得毒品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不属于持枪抢劫

C.陈某抢劫毒品后持有该毒品的行为,被抢劫罪吸收,不另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D.陈某将毒品送给刘某导致其过量吸食进而死亡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D

【解析】王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王某以贩卖毒品的故意,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枪支”的概念和范围做了限制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由此可知,仿真手枪不属于“持枪枪支”中的枪支,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

陈某抢劫毒品后持有该毒品的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的行为。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

陈某将毒品送给刘某的行为并没有紧迫的、直接的引起刘某的生命危险,因此,陈某的行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下列哪些情形可导致申请不获批准?()

A:公司的股本总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
B: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占股本总额的20%
C:公司4年前曾因为财务会计报告有虚假记载被警告
D:公司2年前曾因偷税漏税被处罚金100万元
答案:B,D
解析:
【考点】股票上市。详解:《证券法》第50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的条件,根据该条规定,A选项中股本总额为4000万元,符合3000万元的最低限额,所以A选项不当选,C选项中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有虚假记载发生在4年前,而不是最近3年有虚假记载,所以C选项不当选。B选项中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只占股份总额的20%,不符合25%的最低比例,所以B选项应选。D选项中公司由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处罚金,说明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足以认定为具有重大违法行为,并且发生在2年前,所以D选项应选。

以下哪些选项中的仲裁庭组成,不符合法律规 定?( )
A.北京A食品厂与天津B商厦签订了 1份食品 购销合同,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后双方发生纠纷, 于是A食品厂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中仲裁 庭的组成,食品厂选定了 2名仲裁员,B商厦选定了 1 名仲裁员作为首席仲裁员
B.王某开车下班回家时,将行人付某撞伤,双方 就损害赔偿额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其中仲裁庭的组成,王某选择仲裁员齐某,付某选择仲 裁员陈某,齐某和陈某共同推举赵某为首席仲裁员
C.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发生了纠纷。按合同中的仲裁条款,A公司向中国某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其中仲裁庭的组成,美 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 定胡某、林某;并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首席 仲裁员叶某
D.方某与钱某因为买卖合同而发生纠纷,双方约 定采取仲裁方式解决问题。双方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 会后,双方选定袁某为首席仲裁员,并委托袁某指定其 他两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庭的组成程序。根据《仲 裁法》第31条,当亊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 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 裁员。A选项中,A食品厂和B商夏的做法都是错误 的;B选项中,齐某和陈某是仲裁员,不能共同选定首 席仲裁员;C选项中,做法是正确的;D选项中,首席仲裁员是没有指定其他仲裁员的权力的。所以做法正确 的只有C,题目问“不符合的”,则选ABD。

下列有关法律责任的表述中’哪些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A.社会团体对产品质量作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 损失的,应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B.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C.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责令其改正的, 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仟
D.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 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由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C,D
解析:
《产品质量法》第58条规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 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因此A、D正 确。第5 7条第2款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的规定,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 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 资格。”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

下列行为中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有:()

A:县政府拆迁环城公路两旁建筑的拆迁通告
B:某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C: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
D:市政府对全市发布的不得使用某企业生产的产品的通知
答案:B,C
解析: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抽象行政行为针对不特定人,且针对可反复发生的事项;具体行政行为针对特定人或一次发生的事项。在本题,A、D项的行政行为针对特定人,故不属于抽象行政行为。B、C项的行政行为针对不特定人,且针对可反复发生的事项,故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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