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14)

发布时间:2020-10-1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练习试题,快来看看吧!

1.甲将汽车停在自家楼下,忘记拔车钥匙,匆匆上楼取文件,被恰好路过的乙发现。乙发动汽车刚要挂档开动时,甲正好下楼,将乙抓获。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侵占罪既遂

B.构成侵占罪未遂

C.构成盗窃罪既遂

D.构成盗窃罪未遂

【答案】D

【考点】犯罪未遂与既遂

【解析】本题考查盗窃罪的认定。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分在于对于对象物的占有与否。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是将他人所有他人占有的财物据为己有。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就是将他人所有自己占有的财物据为己有。

本案中,甲某尽管将车钥匙遗忘在车上,但是该车停在自己楼下,根据正常社会观念可推知该财务依旧由甲保管占有,所以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非侵占罪。既遂和未遂的区分在财产类犯罪中,原则上采取失控说,即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就构成犯罪的既遂。根据题目可知虽然乙已经发动了汽车,但是甲立刻制止其行为,所以汽车并没有脱离甲的控制,乙构成盗窃罪未遂。

2.甲、乙、丙三家公司生产三种不同的化工产品,生产场地的排污口相邻。某年,当地大旱导致河水水位大幅下降,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混合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致使河流下游丁养殖场的鱼类大量死亡。经查明,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均分别经过处理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丁养殖场向三家公司索赔。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三家公司均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B.三家公司对丁养殖场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C.本案的诉讼时效是2年

D.三家公司应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A项错误。第六十七条,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因此B项错误、D项正确。《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此C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将一套房屋出租给乙。乙承租后,未经甲的同意,就将房屋转租给了丙。3 个月后,甲未通知乙,将房屋出卖给了善意的丁。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房屋过户后的6 个月内,丁提出异议的,乙、丙之间的转租合同无效
B.房屋过户后的6 个月内,丁可以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
C.因甲出卖租赁房屋而未通知乙,乙可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D.因乙非法转租在先,乙不得以甲未履行通知义务为由要求赔偿
答案:A,B,D
解析:
①出租人提出异议的6 个月期限开始计算的前提在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非法转租”时开始计算,本题中,丁为善意,即不知道房屋已经被租出去的事实,更无从得知房屋是否被非法转租的情况,因此,“房屋过户后的6 个月内”的说法是错误的,A、B皆错误;②《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1 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C 正确;③乙非法转租在先,并不能使得甲在未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取得可以不对乙履行通知义务的权利。因此D 错误,当选。

党的18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主张,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入了新思想、新观点。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其主张的是?


A.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B.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C.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D.司法独立、三权分立

答案:D
解析:

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

A.《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虽未明文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B.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
C.上游犯罪事实上可以确认,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洗钱罪。 A项,《刑法》第191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指的是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为主体实施的各种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故A项正确。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3款规定,被告人将《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某一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误认为上游犯罪范围内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不影响“明知”的认定,此种情形属于同一犯罪构成内的对象错误(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不影响定罪。故B项正确。
C项,洗钱犯罪的成立,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前提,但并不需要上游犯罪被追究。故C项正确。
D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单位贷款诈骗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贷款诈骗的行为人应追究贷款诈骗罪的刑事责任。贷款诈骗罪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为其实施洗钱行为的,成立洗钱罪。故D项错误。

国际私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下列法律关系,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有哪几项?( )

A.中国公民甲与英围公民乙之间针对位于东京的动产发生的继承纠纷
B.中国籍甲某继承其父死后遗留在英国的房产的继承关系
C.两中国登记的船舶在大连港内相撞产生的侵权关系
D.中国某公司告韩国公司侵犯其商标权
答案:A,B,D
解析:
中一方当事人为外国人且标的物位于国外。B中标的物位于国外。C没有涉外因素,不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范围。D中当事人一方具有涉外因素,知识产权保护属于商事关系。也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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