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23)

发布时间:2020-10-2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600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

假设丙有继承人戊,则就戊的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自丙死亡之时起,戊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B.因合伙企业账面上已处于亏损状态,戊可要求解散合伙企业并进行清算

C.就甲委托投资股市而失败的行为,戊可直接向甲主张赔偿

D.就乙出卖房屋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戊可直接向乙主张赔偿

【答案】ABCD

【考点】合伙人死亡后的继承

【解析】合伙企业最重要的特征是人合性,依据《合伙企业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本题中未列明合伙协议的约定,也未列明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戊不能取得合伙人资格。本题为选非题,A项应选。

既然A不具有合伙人资格,则其损失为间接损失,则不能要求解散合伙企业,也不能直接向甲、乙主张则BCD说法错误,应选。

2.甲电视台获得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A队与B队比赛的现场直播权。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甲电视台播放的比赛实况予以转播,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乙电视台转播的实况比赛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备将来播放,丁某未经许可将丙电视台录制的该节目复制一份供其儿子观看。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乙电视台侵犯了A队和B队的表演者权

B.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行为

C.丙电视台的录制行为没有侵犯甲电视台的权利

D.丁的行为侵犯了甲电视台的复制权

【答案】B

【解析】A选项,题干中A队与B队的世界杯足球比赛不是对某一文学艺术作品的表演,不能被认为是表演行为,所以A队和B队此时不属于表演者,不享有表演者权。乙电视台就不可能侵犯A队和B队的表演者权,A选项错误。

BC选项,甲电视台获得2006年德国世界杯足球赛A队与B队比赛的现场直播权,对该场足球赛进行直播,享有播放者权利。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甲电视台播放的比赛实况予以转播,侵犯了甲的播放者权利,所以甲电视台有权禁止乙电视台的转播行为。而丙电视台未经许可将乙电视台转播的实况比赛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备将来播放,侵犯了甲电视台的播放者权利,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D选项,丁某未经许可将丙电视台录制的该节目复制一份供其儿子观看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行为,没有侵犯甲电视台的复制权,D选错误的。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被告人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无罪前的哪些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A.拋刮刑罚中被依法减刑的,对于备被减部分的刑罚
B.执行刑罚中被保外就医的,对于保外就医期间的刑罚
C.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
D.被判处管制刑罚的

答案:A,B,C,D
解析:
。《国家赔偿法解释》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 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据此,C项和D项情形国家均'不承担赔偿责任。A项冲被减刑部分的刑罚因为巳免除,没有实际执行,所以領家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关于B项,很多人认为保外就医期间仍然计算在刑期之内,被告人仍是在服刑状态其人身自由受到严格限制,因此对此期问的刑.罚国家仍.需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关于保外就医期同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批复》(1998年3月11日),执行刑罚中被保外就医的,对于保外就医期问的刑罚,国家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家新装了宽带,于是在某网站上购买了下载软件的一年会员,并顺手在该店购买了一块移动硬盘用于存储下载的电影。收到货的当天张某将移动硬盘包装拆开接到电脑上试了一下,下载软件会员并未绑定。2 天后,张某无意发现自己家的电视可以直接点播观看电影,硬盘和下载软件会员就没太大用处,于是张某联系网店店主退货,而店主却拒绝了张某,店主称:“我们不是七日无条件退换货的店,在小店购物不退不换”。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网店应该同意张某下载软件会员退货的请求,因为软件会员并未被使用
B.张某关于硬盘退货的请求无效,因为硬盘包装已经拆开并且没有质量问题
C.网店应该同意张某硬盘退货的请求,但张某应承担退货的运费
D.网店应该同意张某硬盘和下载软件会员退货的请求
答案:C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5 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该网店的做法属于侵权,网店有义务为张某办理退货。但以下四类商品是不包括在内:一是消费者定做的;二是鲜活易腐的;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是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网店应该同意张某硬盘退货的请求,但张某应承担退货的运费,张某购买的下载软件会员服务属于数字化商品,退货不受法律支持,因此本题答案应该选 C。

约翰逊与玛丽雅是一对美国夫妇,1999年9月1日来华。约翰逊开了家医疗诊所,玛 丽雅在一所民办大学任英语教师。2000年3月,他们的儿子突患重病临时决定返回美国。约 翰逊关闭诊所,玛丽雅辞去工作。夫妇俩于2000年4月10日离境,依中美双边税收协定,独 立劳务所得应仅由其居住国课税,但劳务提供者在来源国设有经常从事独立劳务活动的固定 基地,或一个历年内连续或累计停留183天以上者,来源国有权征税。对于非独立劳务所得双 边税收协定一般规定来源国有权征税。以下选项错误的是、
A.约翰逊在华期间所得的收入为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应由美国课税 丨
B.约翰逊在华期间所得的收人均应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C.玛丽雅在华期间所取得的收人为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
D.玛丽雅在华期间所取得的收人均应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A
解析:
独立个人劳务所得,指个人以自己名义独立从事专业性劳务或其他独立性活动而取得的收入, 如私人开业医生、牙科医生、律师、会计师等。独立个人劳务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是独立性,即并非受雇于 人;二是专业性,即非从事一般的工商业及贸易活动。非独立劳务所得,是指为一国居民的纳税人因受雇于他 人从事劳务活动所取得的来源于居住国境外的工资、薪金或其他类似性质的劳动报酬。依中美双边税收协 定,独立劳务所得应仅由其居住国课税,但劳务提供者在来源国设有经常从事独立劳务活动的固定基地,或一 个历年内连续或累计停留183天以上者,来源国有权征税。对于非独立劳务所得双边税收协定一般规定来源 国有权征税。因此,汤姆在华所得收入为独立个人劳务所得,且固定居所或连续居住超过183天,来源国中国 有权征税,所以A当选,B不当选。珍妮在华所得收入为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由来源国中国征税,C、D不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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