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14)

发布时间:2020-10-1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练习试题,快来看看吧!

1.我国G公司与荷兰H公司正就签订一项商务合同进行谈判。针对该合同可能产生的争议,H公司提出,如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调解解决,不成再提请仲裁或进行诉讼。在决定如何回应此方案之前,G公司向其律师请教。该律师关于涉外民商事纠纷调解的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调解是有第三人介人的争议解决方式

B.当事人双方在调解人的斡旋下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C.在涉外仲裁程序中进行的调解,仲裁庭无须先行确定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的一致同意即可直接主持调解

D.在涉外诉讼中,法官也可以对有关纠纷进行调解

【答案】C

【考点】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方式有调解、仲裁、诉讼。

【解析】A选项,调解是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给第三人,并在第三人的主持和促使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争议的方法。A选项正确。

B选项,当事人间的调解协议仅具有合同的效力,不能够强制执行。B选项正确。

C选项,仲裁是指根据当事人事先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给选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法作出裁决,解决争议。仲裁过程中,仲裁庭可以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进行调解,而不是直接主持调解。C选项错误。

D选项,诉讼是指由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时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裁判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诉讼过程中,合议庭可以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即结案。D选项正确。

2.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3人,后古某申请入伙,当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入伙后,合伙企业继续亏损,古某遂申请退伙,获同意。古某退伙时,合伙企业已负债50万元,但企业尚有价值20万元的财产。后合伙企业解散,用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后,尚欠70万元不能偿还。对古某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责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古某应对7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古某仅对其参与合伙期间新增的3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古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古某应对其退伙前的5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应扣除其应分得的财产份额

【答案】C

【考点】本题主要考察退伙时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44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及第53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A选项,该合伙企业解散时所负的70万元债务中有20万元是古某退伙后新增的,这20万元债务并未说明是基于退伙前的原因产生的,故古某无须对这部分新增债务承担责任,选项认为古某应对7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合理,A选项错误。

BC选项,由上述法条可知,古某申请入伙后应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20万负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古某退伙的,应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而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50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D选项,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8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以及第39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之规定可知,该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古某作为合伙人无权分割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D选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对生产、销售假药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可构成该罪
B.本条所言的假药,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而定的
C.本罪的主观方面仅包括故意
D.本罪的罚金刑采取倍比罚金制
答案:D
解析:
。《刑法修正案(八)》。

宋某系某区人防办工作人员,一日其找到本单位的机要员程某,问有无法轮功方面的文件,程某说有一份,宋某便要求借阅。程某私自将市委办公室13号绝密文件复印件借给宋某。宋某拿回家后将该复印件复印了 1份,交给该区法轮功练功负责人江某,后江某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该文件刊登在加拿大的某网站,造成国家秘密在国内外大范围泄露。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宋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B.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C.宋某和程某二人的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D.程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答案:A,B
解析:
参见《刑法》第398条的规定。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协定适用于成员方的政府服务采购
B、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
C、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只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不适用于服务提供者
D、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仅限于列入承诺表的部门
答案:D
解析:
【考点】服务贸易总协定【详解】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条的规定,协定适用于各成员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包括:(a)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b)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c)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d)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的存在提供服务。其中“服务”包括任何部门的任何服务,但在行使政府权限时提供的服务除外。所以A选项错误。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是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的领土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这种服务提供方式的主要特点是,消费者到境外去享用境外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所以,中国公民接受国外某银行在中国分支机构的服务不属于协定中的境外消费,B选项错误。第2条规定最惠国待遇是在本协定项下的任何措施方面,各成员应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以不低于其给予任何其他国家相同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所以,无论是服务产品或服务提供者,都享有最惠国待遇,所以C选项错误。第17条规定的国民待遇是指在列入其承诺表的部门中,在遵照其中所列条件和资格的前提下,每个成员在所有影响服务提供的措施方面,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不得低于其给予本国相同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此外,本协定的规定不得解释为阻止任何成员赋予或给予其毗邻国家优惠,以便利毗邻的边境地区进行当地生产和消费的服务的交换。所以,D选项正确。

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因个人借款,拟将其合伙财产份额质押给债权人乙。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为使该质押行为有效,同意质押的合伙人人数应当是( )。

A.超过全体合伙人的三分之二
B.超过全体合伙人的二分之一
C.全体合伙人
D.超过全体合伙人的四分之三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出质。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