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19)

发布时间:2020-10-19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每日一练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答案】D

【考点】证人证言

【解析】证人证言是指当事人之外的了解案件案情的第三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

A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B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C项是对共同犯罪事实所作的陈述,依旧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只有D项才为证人证言。

2.红星超市发现其经营的“荷叶牌”速冻水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拟采取的下列哪一措施是错误的?

A.立即停止经营该品牌水饺

B.通知该品牌水饺生产商和消费者

C.召回已销售的该品牌水饺

D.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发现安全问题食品的处理办法。依据《食品安全法》第53条第2款规定:“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ABD项正确,不选。C项考查召回,食品召回的主体是食品生产者,不是食品经营者,C项说法错误,应选。

3.甲公司在交易中取得汇票一张,金额10万元,汇票签发人为乙公司,甲公司在承兑时被拒绝。其后,甲公司在一次交易中需支付丙公司10万元货款,于是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承兑时亦被拒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金额

B.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交易中的对价

C.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要求其给付汇票上的金额

D.丙公司应当请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答案】A

【考点】汇票的拒绝承兑和票据责任

【解析】《票据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该票据已经被拒绝承兑,故丙公司无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C项错误。

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责任主要是承担付款的责任,故A项正确。BD项均不是票据责任,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章俊诉李泳借款纠纷案在某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县法院判决后,章俊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县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在答辩期间,李泳提出管辖权异议,县法院不予审查。案件开庭前,章俊增加了诉讼请求,李泳提出反诉,县法院受理了章俊提出的增加诉讼请求,但以重审不可提出反诉为由拒绝受理李泳的反诉。关于本案,该县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

B.对李泳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

C.受理章俊提出的增加诉讼请求

D.拒绝受理李泳的反诉

答案:B,C
解析:
选项A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发回重审的,不适用简易程序。据此可知,发回重审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选项B正确。《民诉解释》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据此可知,县法院重审时对李泳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的做法正确。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据此可知,县法院不仅应受理章俊提出的增加诉讼请求,而且还应受理李泳提出的反诉,并将两诉合并审理。

根据《宪法》规定,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B.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和政府统一安排下,开展管理经营
C.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答案:A,D
解析:
《宪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故A项正确。《宪法》第16条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据此,B项“和政府统一安排下”的字眼错误。
《宪法》第8条第1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据此,“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包括城镇集体经济组织,故C项错误。
《宪法》第10条第4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故D项正确。

甲、乙二人因感情不和多年,最终离婚。离婚后不久,乙死亡,留下遗嘱,将其全部遗产留给其与甲所生的8岁的独生子,并且指定自己的姐姐作为女儿的监护人,声明绝对不许甲为其监护人。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作为女儿的监护人,扶养女儿,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接受甲的请求
B.驳回甲的请求,指定女孩的祖父母为监护人
C.驳回甲的请求,指定第三人为监护人
D.驳回甲的请求,指定乙的姐姐为监护人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 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 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因此,甲仍为监护人。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