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2020-10-11)
发布时间:2020-10-11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练习试题,快来看看吧!
1.1997年6月,刘某与张某离婚,法院判决2岁的儿子由刘某抚养,张某每月给付200元抚养费。2005年8月,刘某觉得每月200元的抚养费根本无法维持儿子的基本生活与学习,在与张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刘某应当通过怎样的程序加以解决?
A.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增加抚养费
B.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C.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增加抚养费
D.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裁决,要求增加抚养费
【答案】B
【考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
【解析】A、B选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A项错误,B项正确。
C选项,《仲裁法》第三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项错误。
D选项,在这一问题上民政部门没有裁决权。D项错误。
2.某县的甲公司未经漫画家乙许可,将其创作的一幅漫画作品作为新产品的商标使用,并于2003年3月3日被核准注册。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与甲发生纠纷。乙应当采取下列哪种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向甲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侵犯著作权之诉
B.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之诉
C.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
D.请求商标局裁定撤销甲公司的注册商标
【答案】C
【考点】注册商标的撤销
【解析】A项考查著作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故基层法院未必享有管辖权,A选项错误。
根据《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45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本题中甲的商标权侵犯了乙的著作权,乙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商标法修改,撤销商标该申请宣告商标无效)。C项正确,D项不是商标去,错误。
D选项,根据上述规定,利害关系人申请注册商标无效,要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有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选项错误。
今天的试题分享就到这里啦,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法院对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C:被告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自合议庭同意而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D: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B.设立分所,需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
C.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D.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不可以设立分所
A.甲取得玉如意的所有权,但应当支付丙加工费
B.乙可以就玉如意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C.丙应当支付甲补偿金,乙就该补偿金优先受偿
D.甲与丙成为玉如意的共有人,乙的质权及于整个玉如意
《担保法解释》第62条规定,抵押物因附合、混合或者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所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第三人与抵押物所有人为附合物、混合物或者加工物的共有人的,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第96条规定,本解释第57条、第62条、第64条、第71条、第72条、第73条、第74条、第80 条之规定,适用于动产质押。本题中,质押物玉石因加工使质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丙所有,质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因此,C项正确。
东方大酒店诉李某返还借款案
李某系东方大酒店的治安科科长。2012年7月5日,在东方大酒店就餐的6名顾客酒后发生斗殴,李某上前劝阻,被其中一名顾客刘某殴打致伤,花去医疗费共计1万元。李某向法院提起对东方大酒店的民事诉讼,要求东方大酒店赔偿,法院判处东方大酒店赔偿李某医疗费1万元。后李某与东方大酒店的经理产生矛盾,东方大酒店遂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并向某区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返还其住院期间向酒店所借款项1万元,并向法院提交了酒店会计的证言、载有“李某医疗费1万元”的单据等证据。法院受理此案后,于2012年10月6日作出判决,判决李某返还东方大酒店1万元。李某对该判决不服,但未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李某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李某的再审申请未经原审人民法院处理为由,用通知驳回了其申请。后李某又向某区检察院申诉,请求对该案提出抗诉。某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以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为由于201 3年2月3日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口头抗诉,某区人民法院于201 3年4月3日作出了再审裁定。某区法院对此案再审时,未通知检察院出庭,原一审法院认为审理该案的原合议庭组成人员对该案比较熟悉,遂由审理该案的原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书面审理,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
【问题】
试分析本案在诉讼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再审申请处理程序的错误:(1)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应以李某的再审申请未经原审人民法院处理为由,驳回其申请,而应在接到申请后3个月内审查,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再审;不符合再审条件的,裁定驳回。
(2)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李某的再审申请,应用裁定方式,而不是用通知方式。
2.检察院抗诉程序的错误:(1)某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某区人民法院的判决错误时,可以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请市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报请市人民检察院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而不应当直接向区法院提出抗诉。
(2)人民检察院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抗诉书。
3.法院再审审理程序错误:(1)某区人民法院应该在收到检察院的抗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而本案中区人民法院在两个月后即201 3年4月3日才作出再审裁定,明显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
(2)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应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法庭审理。
(3)对于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裁定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该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不能由原来审理本案的合议庭成员审理。
(4)对于按照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合议庭应该开庭审理,不能进行书面审理。
(5)人民法院对于民事案件维持原判应该用判决,而不应该用裁定。
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于检察院的监督方式作出修改,主要有以下几点:1.扩大监督范围。第一,在被监督程序方面,从审判程序扩大至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第二,在被监督对象方面,从判决、裁定扩大至判决、裁定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2.充实监督方式。增加检察建议,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3.完善当事人申请启动监督的条件。设置当事人申请检察建议和抗诉的前置条件:(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决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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