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消费者法》每日一练(2020-09-13)

发布时间:2020-09-1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消费者法》的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公司租赁乙公司大楼举办展销会,向众商户出租展台,消费者李某在其中丙公司的展台购买了一台丁公司生产的家用电暖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并造成伤害,李某索赔时遇上述公司互相推诿。上述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是错误的?

A.丙公司认为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应找丁公司解决

B.乙公司称自己与产品质量问题无关,不应承担责任

C.丁公司认为产品已交丙公司包销,自己不再负责

D.甲公司称展销会结束后,丙公司已撤离,自己无法负责

【答案】ACD

【考点】本题考查消费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及生产者、销售者与服务者的产品责任。

【解析】

A、C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由条文可知李某可以向销售者丙公司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丁公司要求赔偿。A选项中丙公司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C项中丁公司的主张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B项:乙公司并不是家用电暖器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也不是展销会的举办者,不属于责任主体,B选项中乙公司的主张正确。

D项:第43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由条文可知展销会结束后,李某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甲公司要求赔偿,D选项中甲公司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共用题干

下列有关我国自然资源的归属,说法正确的有、()
A、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
B、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C、荒地、滩涂归国家所有
D、矿藏归国家所有
答案:A,D
解析:
我国现行《宪法》第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据此,A、B项的表述正确。我国现行《宪法》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据此,C项的表述正确。我国现行《宪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此,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仅仅是“重要补充”。故D项表述错误。


《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根据《宪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A选项正确,B选项中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归集体所有,也有归国家所有的,B选项错误。’根据《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C选项中荒地、滩涂原则上归国家所有,也有归集体所有的,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2012年“两会”召开前夕,公安机关从涉嫌参与一年前的非法集资为由,逮捕了全国人大代表甲,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
B、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
C、公安机关可以拘留,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主席报告
D、公安机关可以拘留,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答案:B
解析:
我国现行《宪法》第7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公安机关逮捕甲时,属于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故逮捕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故A项错误,B项正确。《代表法》第32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据此,公安机关对甲先拘留后报告的条件是甲是现行犯。但题干中交代对甲羁押是因为其“涉嫌参与一年前的非法集资”,显然甲不是现行犯,故C、D项均错误。

下列各项行政行为中,属于授益行政行为的有(  )。

A.行政指导
B.行政奖励
C.行政许可
D.行政征收
E.行政给付
答案:B,C,E
解析:
(1)选项A:行政指导是行政事实行为,不会导致行政权利义务的产生,不是授益行政行为。(2)选项D:行政征收是损益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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