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每日一练(2020-09-13)

发布时间:2020-09-1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国法》的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中国拟与甲国就有关贸易条约进行谈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除另有约定,中国驻甲国大使参加该条约谈判,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B.中国驻甲国大使必须有外交部长签署的全权证书方可参与谈判

C.该条约在任何条件下均只能以中国和甲国两国的官方文字作准

D.该条约在缔结后应由中国驻甲国大使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

【答案】A

【考点】条约的缔结

【解析】

A、B两项:这两项考查缔约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6条第2款规定:"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一)国务院总理、外交部长;

(二)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首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会议或者该组织内参加条约、协定谈判的代表,但是该会议另有约定或者该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条文可知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条约、协定,以中文和缔约另一方的官方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必要时,可以附加使用缔约双方同意的另一种第三国文字,作为同等作准的第三种正式文本或者作为起参考作用的非正式文本;经缔约双方同意,也可以规定对条约、协定的解释发生分歧时,以该第三种文本为准。某些属于具体业务事项的协定,以及同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经缔约双方同意或者依照有关国际组织章程的规定,也可以只使用国际上较通用的一种文字。"由条文可知C选项错误。

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由外交部按照联合国宪章的有关规定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由条文可知D选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属于由赔偿义务机关负举证责任的事实有:

A.赔偿义务机关行为的合法性
B.赔偿义务机关无过错
C.因赔偿义务机关过错致使赔偿请求人不能证明的待证事实
D.属于法定免责情形
答案:A,B,C
解析: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 第 6 条规定:“下列事实需要证明的, 由赔偿义务机关负举证责任:
( 一) 赔偿义务机关行为的合法性;
( 二) 赔偿义务机关无过错;
( 三) 因赔偿义务机关过错致使赔偿请求人不能证明的待证事实;
( 四)赔偿义务机关行为与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不存在因果关系。” 据此可知, ABC 项正确, D 项错误。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

B.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C.“一府两院”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唯一形式
答案:A,B,C
解析:
选项 A 正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此可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选项 B 正确。《宪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选项 C 正确。《宪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选项 D 错误。在所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形式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居于最重要的地56位,但这并不是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唯一形式。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列哪种情况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
A.有流窜作案嫌疑的人
B.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人
C.在身边或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人
D.正在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人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 后即时被发现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 (4)正在被追捕的。

在一起受贿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获悉,犯罪嫌疑人接受财物时,他家的保姆赵某曾经在场,遂决定对赵某进行调查。本案中,办案机关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A.到赵某的住处进行询问
B.到赵某所属的家政公司进行询问
C.通知赵某到检察机关提供证言
D.通知赵某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侦查措施。因为赵某是证人,所以询问证人可以在证人所在单位、住处进行。另外,因为本案是受贿案件,由检察机关侦查,所以可以通知证人到检察机关提供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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