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14)
发布时间:2020-10-1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练习试题,快来看看吧!
1.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关于物权请求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
B.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
C.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
D.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
【答案】D
【解析】A选项,物权请求权是在物权受到妨害时物权人请求特定的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不以对物权标的物的支配为内容,物权是指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物权请求权是独立于物权的一种行为请求权。A项正确不应选。
B选项,物权的保护方法包括确认产权、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损害赔偿。其中损害赔偿就是债权的保护方法,因此物权请求权可以适用债权的有关规定,例如债的履行及转让。B项正确不应选。
C选项,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派生,是以物权为基础的,不能与物权分离而单独存在。C项正确不应选。
D项,《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因此,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时,也可以直接向侵害人提出请求,物权请求权并非必须依诉讼的方式进行。D项错误应选。
2.清风艺术馆将其收藏的一批古代名家绘画扫描成高仿品,举办了"古代名画精品展",并在入场券上以醒目方式提示"不得拍照、摄影"。唐某购票观展时趁人不备拍摄了展品,郑某则购买了该批绘画的纸质高仿版,扫描后将其中"清风艺术馆珍藏、复制必究"的标记清除。事后,唐某、郑某均在某电商网站出售各自制作的该批绘画的高仿品,也均未注明来源于艺术馆。艺术馆发现后,向电商发出通知,要求立即将两人销售的高仿品下架。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唐某、郑某侵犯了艺术馆的署名权
B.郑某实施了删除权利管理信息的违法行为
C.唐某未经许可拍摄的行为构成违约
D.电商网站收到通知后如不采取措施阻止唐某、郑某销售该高仿品,应向艺术馆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考点】古代作品的著作权、格式合同条款
【解析】A项考查作品的法律界定。依据《著作权法》第3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作品是指作者创作出来的具有文学、艺术或科学性质的具有独创性而以一定形式复制表现出来的智力成果。本题中艺术馆的扫描行为不是创作,其扫描件不是作品,也就不存在署名权。A项错误。
B项考查权利管理信息。依据世界版权公约和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只有作品才享有权利管理信息。题中清风艺术馆只是展览人,不是著作权人,不享有权利管理信息。B项错误。
C项考查格式条款。清风艺术馆展览名家绘画,入场券上以醒目的方式表明不可拍照,唐某购买入场券参观,可视为与艺术馆采用格式合同的形式订立了参观合同。其未经许可进行拍照的行为构成违约。C项正确。
D项考查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清风艺术馆展览的是一幅古画,其著作财产权已经过期,绘画进入流通领域,所以不构成侵权。所以,D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应当适用中国法,因甲公司为设备供应方
B.应当适用西班牙法,因乙公司为该批设备的买方
C.应当适用葡萄牙法,因葡萄牙为该批设备的安装地
D.应当适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该通则确定的规则具有更广泛的国际性
B:因《办法》在《行政许可法》制定前颁布,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
C: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应在甲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D: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在60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拒绝延续
B.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设立需要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为降低资金成本,该注册资本可依公司法规定分期缴纳
C.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无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D.商业银行设立海外分支机构,只需接受所在国或地区审批,无需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
B.崔某是被告,赵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D.崔某是被告,赵某是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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