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日一练(2020-10-12)

发布时间:2020-10-12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练习试题,一起来看看吧!

1.甲以20万元从乙公司购得某小区地下停车位。乙公司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小区以200万元建设观光电梯。该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乙公司同意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甲则要求拆除电梯,并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建电梯获得规划部门批准,符合小区业主利益,未侵犯甲的权利

B.即使建电梯符合业主整体利益,也不能以损害个人权利为代价,故应将电梯拆除

C.甲车位使用权固然应予保护,但置换车位更能兼顾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

D.电梯建成后,小区尾房更加畅销,为平衡双方利益,乙公司应适当让利于甲

【答案】ABD

【考点】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解析】甲取得停车位使用权,不受他人不法侵害。乙公司建设观光电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车位,构成对甲的权利的侵害。故A项错误。甲享有停车位使用权,但乙公司已经投入200万元建成了观光电梯,虽然构成对甲权利的侵害,但若要求拆除电梯,显然构成了权利滥用。故B项错误。在本题之情形下,另外置换车位并赔偿甲之损失,显然比拆除电梯更能兼顾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并且在置换与赔偿之后,小区尾房销售收入无须让利给甲。故C项正确,D项错误。

2.下列有关执法与守法区别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执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守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机关,也包括所有的法人和自然人

B.行政机关的执法具有主动性,公民的守法具有被动性

C.执法是执法主体将法律实施于其他机关、团体或个人的活动,守法是一切机关、团体或个人实施法律的活动

D.执法须遵循程序性要求,守法毋须遵循程序性要求

【答案】ABD

【考点】执法与守法的区别

【解析】A项:执法的主体仅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此项错误,当选。

B项:公民的守法既包含行使权力的积极守法,也包含履行义务的消极守法,此项错误,当选。

C项:执法是执法主体将法律实施于其他机关、团体或个人的活动,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的管理;守法是一切机关、团体或个人实施法律和遵守法律的活动。此项正确,不当选。

D项:守法中的积极守法表现为行使权力,行使权力时必然要遵循法律的程序性要求,此项错误,当选。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试题分享,希望对你们有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备案
B、律师服务机构一般采用公司形式,但在经济社会发展欠发达地区仍可保留少数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C、个人律师事务所实行无限责任,因此在成立条件上比合伙律师事务所要宽松
D、律师事务所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的,当个别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外债务时,其他合伙人不承担对外责任
答案:D
解析:
【考点】律师事务所的分类;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详解】《律师法》第21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批准。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合伙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报原审核部门备案。故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错误,律师事务所可以是合伙形式或个人律师事务所。C项说法错误,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满足一般律师事务所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张某欠李某5万元钱,李某多次催讨,张某迟迟不还。李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经张某发出支付令。
张某向法院就该支付令提出了书面异议,下列说法正确是:( )
A.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B.法院决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C.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D.法院经审查,弄议成立的,决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答案:C
解析:
考点:支付令的异议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因此,C项正确。注意: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法院对支付令的实质审查权,考生应予以关注。

共用题干
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3年11月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主张:原劳动合同于2012年3月到期后,乙公司一直未与本人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应从4月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终止合同违法,应恢复本人的工作。请回答第86—90题。

关于李某申请仲裁的有关问题,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劳动合同履行地与乙公司所在地不一致,李某只能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申请时应提交仲裁申请书,确有困难的也可口头申请
C、乙公司对终止劳动合同的主张负举证责任
D、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的,李某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
答案:B,C,D
解析: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8条第3款的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故B项说法正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故C项说法正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D项说法正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故A项说法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故,BD项说法正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8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因而C项说法正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故A该错误,B项正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入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1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李某的请求属于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因而没有超过诉讼时效,D项说法正确。


李某属于全日制的不定时工作制,公司无权对其随时终止用工,故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李某经绩效考核被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则只有在公司对其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主张解除劳动合同。故C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第46条则规定了若干用人单位、劳动者依法主张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其中包括因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形。因而AB选项都是正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而D项也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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