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银行业法》每日一练(2020-09-16)

发布时间:2020-09-16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银行业法》的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且逾期未改正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限制资产转让

B.限制分配红利

C.责令暂停部分业务

D.促成机构重组

【答案】ABC

【考点】本题考查监督管理措施。

【解析】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7条第1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限制资产转让;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ABC项分别对应第3、2、1项,D项不在规定所列。

2.某商业银行决定推出一批新型理财产品,但该业务品种在已获批准的业务范围之外。该银行在报批的同时要求下属各分行开展试销。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银监会审批

B.该业务品种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C.因该业务品种在批准前即进行试销,有关部门有权对该银行进行处罚

D.该业务品种在批准前进行的试销交易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答案】AC

【解析】

AB项考查商业银行新业务品种的审批。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据此,增加业务范围之外的新品种需要经过中国银监会审批,故A项正确,B项错误。

C项考查商业银行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5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二)未经批准变更、终止的;

(三)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的;

(四)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的。"C项正确。

D项考查试销合同的效力。依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4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6条有关商业银行业务范围批准的规定,应属于部门管理性规定,不是效力性规定,商业银行违规销售新产品的合同有效。D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反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反诉的主体应当具有同一性,故在本、反诉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相同
B.反诉与本诉之间应当具有牵连关系,所以本、反诉必须基于同一法律关系
C.张三起诉李四,李四反诉张三,诉讼中,经法庭传票传唤,张三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诉应当按照撤诉处理,反诉应当缺席判决
D.反诉应当在一审首次开庭前提出,在二审中被告提出反诉,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但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答案:C
解析:
A选项中本、反诉的主体应当具有同一性,但并不能当然地得出当事人在本、反诉中诉讼地位相同的结论,其诉讼地位恰好是相反的,即本诉的被告做了反诉的原告,本诉的原告做了反诉的被告,表述错误。 B选项考查本、反诉之间的牵连关系,本、反诉之间的牵连关系可以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也可以基于相互之间存在牵连的不同法律关系。如张三李四打架,张三起诉李四赔偿,李四反诉张三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则本、反诉是基于同一侵权法律关系;再如张三起诉李四要求支付房屋租金,李四反诉张三,主张张三未尽修缮义务,房屋天花板脱落导致自己受伤,要求张三承担医疗费,本案中,本、反诉分别基于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和侵权法律关系,但二者之间存在牵连,亦构成反诉。所以表述错误。 C选项考查反诉的独立性,反诉可以独立于本诉而存在,即不因本诉的撤销而撤销。张三在诉讼中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是本诉的原告,不到庭,本诉按照撤诉处理;另一方面是反诉的被告,不到庭,反诉对其缺席判决。故张三不到庭,本诉按撤诉处理,反诉缺席判决,表述正确。 D选项考查反诉的提出时间,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而不是一审开庭前。当然此处还有一个重要问题需要考生掌握,即二审中提出反诉如何处理,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是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关于刑事审判程序、民事审判程序和行政审判程序三种审判程序的异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在民事审判与行政审判中,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都可以不公开审理

B.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三种审判程序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C.在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中管辖权可以向下转移,刑事审判管辖权不能向下转移

D.审理行政案件一般不用调解;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可以适用调解
答案:A,C,D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故B项错误。

下列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非法取得的证据,一律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为法庭采纳
B:经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C:物证、书证的取得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D:法庭辩论结束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都应当进行调查
答案:A,C
解析: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违反法定程序,以非法方法获取的证据,原则上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为法庭采纳。但如果将非法取得的证据一律排除,又可能影响到对犯罪的查明和惩治。各国立法均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为了兼顾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多数国家又确立了一些例外,A项错误。根据《排除非法证据规定》第2条,非法言词证据只要其非法性经依法确认即应一律排除,不但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也不能作为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根据,B项正确。根据《排除非法证据规定》第14条,物证、书证的取得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该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于非法取得的物证、书证等实物证据,只有在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且无法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才予排除,C项错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或者庭审中间,可以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应当先行当庭调查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合法性。法庭辩论结束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调查,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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