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银行业法》每日一练(2020-09-16)

发布时间:2020-09-16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银行业法》的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危机依法进行处置。关于处置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该信用危机必须已经发生

B.该信用危机必须达到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程度

C.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

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促成其机构重组

【答案】A

【考点】商业银行信用危机的处置

【解析】

本题考查商业银行信用危机的处置规则。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38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据此,B、C、D正确,A项可能发生也属于处置范围,故错误。

2.某商业银行通过同业拆借获得一笔资金。关于该拆入资金的用途,下列哪一选项是违法的?

A.弥补票据结算的不足

B.弥补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

C.发放有担保的短期固定资产贷款

D.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商业银行的同业拆借。依据《商业银行法》第46条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拆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四个月。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ABD说法正确,不选,C项说法错误,应选。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国拟与甲国就有关贸易条约进行谈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除另有约定,中国驻甲国大使参加该条约谈判,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B、中国驻甲国大使必须有外交部长签署的全权证书方可参与谈判
C、该条约在任何条件下均只能以中国和甲国两国的官方文字作准
D、该条约在缔结后应由中国驻甲国大使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
答案:A
解析:
【考点】外交代表机关的构成、职务和法律地位;条约的解释、缔结程序和方式【详解】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在对外交往中当然的代表其国家,除非有特别约定或例外,他们不需出示和提交全权证书,其作出的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视为其国家的证书。大使和公使由派遣国元首向接受国元首派出,代表本国国家和元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6条的规定,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委派代表。代表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由部门首长委派代表。代表的授权证书由部门首长签署。部门首长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的协定,各方约定出具全权证书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一)国务院总理、外交部长;(二)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三)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首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会议或者该组织内参加条约、协定谈判的代表,但是该会议另有约定或者该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中国驻甲国大使参加条约谈判,无须出具全权证书。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上述法律第13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条约、协定,以中文和缔约另一方的官方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必要时,可以附加使用缔约双方同意的另一种第三国文字,作为同等作准的第三种正式文本或者作为起参考作用的非正式文本;经缔约双方同意,也可以规定对条约,协定的解释发生分歧时,以该第三种文本为准。所以C项错误。根据上述法律第1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由外交部按照联合国宪章的有关规定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所以D项错误。

黄某和刘某是夫妻,其中刘某是哑巴,他们日常生活中用哑语进行交流。一天晚上,他们夫妻二人目睹了犯罪嫌疑人抢劫邻居的全过程。公安机关对他们进行询问,下列有关询问方式的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A.应当单独询问黄某
B.应当单独询问刘某,但可以请黄某在现场对其哑语进行翻译
C.应当单独询问刘某,但应当另请懂哑语的人在现场对其哑语进行翻译
D.可以将黄某和刘某传唤到指定的某宾馆进行询问

答案:B,D
解析:
。《高检规则》第1519条,《刑事诉讼法》第97条,《六机关规定》第17条。

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被依法减为有期徒刑。后来因表现良好,执行机关认为其可以再次被减刑。那么,唐某第二次减刑作出裁定的机关应是:()

A:服刑地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
B: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C: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
D:执行机关
答案:B
解析:
【考点】减刑的裁定机关。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449条规定: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裁定;(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1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3)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1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4)对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执行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1个月内作出裁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根据情况,分别适用前款的有关规定。A、C、D项错误,故B项正确。

2005年4月5日,县交通局执法人员甲在整顿客运市场秩序的执法活动中,滥用职权致使乘坐在非法营运车辆上的孕妇乙重伤,检察机关对甲提起公诉。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乙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甲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甲所在行政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C:提起刑事附带行政赔偿诉讼,要求甲所在行政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D: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甲及其所在的行政机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伤亡构成犯罪的赔偿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规定,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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