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竞争法》每日一练(2020-09-13)

发布时间:2020-09-1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练习题做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竟争法》的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某燃气公司在办理燃气入户前,要求用户缴纳一笔"预付气费款",否则不予供气。待不再用气时,用户可申请返还该款项。经查,该款项在用户日常购气中不能冲抵燃气费。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反垄断机构执法时应界定该公司所涉相关市场

B.只要该公司在当地独家经营,就能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C.如该公司的上游气源企业向其收取预付款,该公司就可向客户收取"预付气费款"

D.县政府规定了"一个地域只能有一家燃气供应企业",故该公司行为不构成垄断

【答案】A

【解析】

AB项考查垄断行为的认定。依据《反垄断法》第18条规定:"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

(1)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2)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3)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4)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5)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6)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A项正确。认定市场支配地位需要客观公正,这就需要参考多种因素,B项认定太过单一,错误。

C项考查垄断企业的禁止行为。依据《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7)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题干中燃气公司要求用户缴纳一笔"预付燃气费"属于附加了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C项错误。

D项考查政府行为是不是构成垄断的事由。依据上述《反垄断法》的规定,政府行为不构成认定垄断的挡箭牌。D项错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2020年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早日拿到合格证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哪一情形下律师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A、律师与委托当事人系多年好友
B、接受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委托,同一律师事务所其他律师系该案件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但委托人知悉且同意
C、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民事案件争议双方当事人代理人
D、委托关系停止后二年,律师就同一法律业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委托
答案:C
解析:
【考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详解】根据《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规定,A项不属于禁止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的情形。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五)在委托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故B、D项的情况是允许的。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五)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C项则违反了上述“不得双方代理”的规定。

关于哪些人可以做辩护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辩护律师甲,从检察院离任3年,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B:辩护律师乙,从法院离任1年,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C:辩护律师丙,从检察院离任,受其儿子的委托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处理案件的辩护人
D:辩护律师丁,从法院离任,受其表兄弟的委托担任原任职法院处理案件的辩护人
答案:A,B,C
解析:
【考点】辩护人的条件。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者(检察人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任辩护人。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检察人员)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检察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

1998年9月17日,当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时,基本上是一直胜诉的“打假英雄”王海,在天津无绳电话打假一案中以败诉结束。原因便是只有消费者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欺诈地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行为,要求双倍赔偿,而王海在这个案件被认为不是消费者。因为在天津的法院看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除了事实上的购买、使用商品及接受服务外,目的还必须限于是为了生活消费的需要。其他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则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也就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本案说明法律语言具有不确定性
B天津中院对于“消费者”一词的解释是严格按照法律文字字面含义的来进行,即必须以“生活消费”需要才能构成消费者。
C天津中院作出的判决属于价值判断
D天津中院的判决符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

答案:A,B,C,D
解析:

甲向某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机关不得要求甲缴纳申请费
B.该机关不得要求甲缴纳检索费
C.如甲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该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D.如该机关拒绝公开,甲应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
答案:A,C
解析:
。考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选项A的说法正确,选项B错误。选项C符合条例第21条规定。根据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不实行复议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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