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每日一练(2020-10-14)

发布时间:2020-10-1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的练习试题,快来看看吧!

1.下列哪一种案件不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A.骗取出口退税案

B.受贿案

C.私分国有资产案

D.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答案】A

【考点】检察院直接立案管辖的案件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B项受贿罪、C项私分国有资产罪属于贪污贿赂罪,D项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最属于渎职犯罪,都属于检察院立案管辖。A项骗取出口退税案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危害税收征管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A项符合题意。

2.关于想象竞合犯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向乙购买危险物质,商定4000元成交。甲先后将2000元现金和4克海洛因(折抵现金2000元)交乙后收货。甲的行为成立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与贩卖毒品罪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论处

B.甲女、乙男分手后,甲向乙索要青春补偿费未果,将其骗至别墅,让人看住乙。甲给乙母打电话,声称如不给30万元就准备收尸。甲成立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以绑架罪论处

C.甲为劫财在乙的茶水中投放2小时后起作用的麻醉药,随后离开乙家。2小时后甲回来,见乙不在(乙喝下该茶水后因事外出),便取走乙2万元现金。甲的行为成立抢劫罪与盗窃罪的想象竞合犯

D.国家工作人员甲收受境外组织的3万美元后,将国家秘密非法提供给该组织。甲的行为成立受贿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想象竞合犯

【答案】ABCD

【考点】想象竞合犯

【解析】想象竞合犯指一行为,侵犯数法益,触犯数个罪名。一个意思决定(一个行为),比起数个意思决定下的数个行为责任减少,因而从一重适用法条,没有数罪并罚。

A选项错误。甲先后两次将2000元现金和4克海洛因交给乙,实施了两个行为,分别触犯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与贩卖毒品罪,因而不是想象竞合犯。

B选项错误。为索取"青春损失费"等扣押他人,向第三者勒索的,在被社会所容忍的范围内索取合理补偿的,成立敲诈勒索罪。但如果以暴力相威胁,索取超出合理性的财物时,应按照绑架罪处理。此时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是法条竞合关系,特别法优先,适用绑架罪。B错。

C选项错误。甲有先后两个行为:下药和盗窃。下药是抢劫罪的实行行为,但是药力发作和最终获取财物没有关系,所以只有抢劫的行为却没有抢劫的结果,成立抢劫罪的未遂。盗窃属于犯意另起,成立盗窃罪。对甲最终应该按照前后相继的两个罪抢劫未遂和盗窃既遂并罚。C错。

D选项错误。甲先收受境外组织3万美元,然后将国家秘密非法提供给该组织,实施了两个不同的行为,分别触犯受贿罪与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不属想象竞合犯。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试题,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以下哪些情况应该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指定管辖的规定?

A: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本人成为民事诉讼被告,法院审判委员会认为在其他法院审理比较适宜,遂请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B:铁岭市人民法院遭洪水侵袭无法正常办公,遂请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C:沈阳市人民法院和大连市人民法院为一桩巨额经济纠纷争抢不休,互不让步,遂请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D: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都不认为自己有权管辖一起民事纠纷,遂请示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A,B,C,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很明显,这两种情况就应该适用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这包括指定涉入的某家人民法院,也可以是指定给原来无关但适宜审理的某家人民法院管辖。A和B就是所谓“特殊原因”的两种典型情况,而C和D则是法院之间管辖权纠纷的两大类型。故ABCD全部入选。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对于律师以外的辩护人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或者申请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不予许可?()

A.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的
B.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的
C.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
D.有事实表明存在串供、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危害证人人身安全可能的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对非律师辩护人权利的限制。《高检规则》第48条第3款规定:“对于律师以外的辩护人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或者申请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予许可:(一)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二)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的;(三)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四)有事实表明存在串供、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危害证人人身安全可能的”。故此,答案为ABCD。

对于下列表述,法院的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A.某镇政府发现大蒜销售价格上涨,销路看好,于是提供种植技术指导,鼓励村民种植大蒜村民积极响应纷纷改种大蒜,待到村民种植的大蒜成熟上市销售之时,市场行情一落千丈,大蒜无人问津腐烂在田里,村民以镇政府行政指导导致其财产权益遭受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B.赵某作为县政府的公务员,因不满年度考核的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C.A 县公安局对B 县的王某拘留15 天,罚款500 元,王某不服,向B 县法院提起诉讼,B 县法院以被告是A 县公安局,不属于本院管辖,而移送A 县法院管辖
D.林某起诉镇政府,法院经审查发现起诉状内容欠缺,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答案:C,D
解析:
①A 选项中的行政指导不具有强制力,对于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是不可诉的,所以法院不予受理的做法是正确的,不当选。②赵某作为公务员对年度考核结果不服属于内部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内部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不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属于自身建设问题,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以法院不予受理的做法是正确的,不当选。③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对相对人既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或拘留的处罚,又对财产实施没收的处罚或者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相对人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对于本案原告所在地和被告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A 县法院有管辖权,移送管辖的行为是错误,当选。④法院对于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所以D 选项法院的做法错误,当选。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D。

下列何种民事诉讼案件的生效判决,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
A.某案的审判长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犯交通肇事罪,作出民事判决后被追究刑事责任
B.某案的审判长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接受一方当事人价值200元的礼品,但其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C.某案证人在诉讼过程中接受一方当事人价值200元的礼品,但其证言是真实的
D.某案的生效调解书认定的事实不正确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7条,对检察院在民诉 中的抗诉应注意以下几点:(1)抗诉的对象仅限于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这一规定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必须是 判’决和裁定,对调解书不能提起抗诉,所以D项不选;另一方面必须是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也就是说检察院只能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而不能按二审程序提起抗诉;(2)引起抗诉的判决、裁定在程序上的错误是由法院或审判人员引起的,即其他诉讼参与人在程序上有错误,只要不涉及实体上的错误则不能提起抗诉,所以本题C项证人接受当事人礼品但证言真实不能提起抗,而13项中审判人员贪污受贿不管有没有影响实体判决检察院均应提起抗诉;(3)审判人员的错误仅限于与本案有牵连,A项中审判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犯交通肇事罪,与本案无关联,只要该审判长还没被追诉,继续进行审判工作,并且在实体判决上没有错误就不应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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