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劳动法》每日一练(2020-09-16)

发布时间:2020-09-16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劳动法》的练习题,一起来看看吧!

1.下列哪些说法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A.我国公民未满十六岁的,用人单位一律不得招用

B.双方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周六加班

C.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为二年的,试用期应在半年以上

D.双方当事人可就全部合同条款做出违约金约定

【答案】ACD

【解析】

A项:该项考查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从事的劳动。《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可见,A选项说法过于绝对,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B项:该项考查劳动者的休息制度。《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故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周六加班,保证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即可,B选项没有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C项:该项考查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由法条可知C选项说法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D项:该项考查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由此例外规定可知D项表述不符合法律规定。

2.下列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哪些表述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A.国家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B.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

C.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遗属津贴

D.社会保险基金的经办机构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A选项,根据《劳动法》第70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可知A选项正确。

B选项,根据《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知B选项正确。

C选项,根据《劳动法》第73条第2款:"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可知C选项正确。

D选项,根据《劳动法》第74条第1款:"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可知D选项正确。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
B: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
C: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D: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答案:A
解析:
本题中,商场的告示相当于一种格式条款,由于该格式条款规定的不明确,因此,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既然商场规定,可以使用后付款,按照通常的理解,就意味着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满意可以免费退货。而且,即使对格式条款存在两种以上理解的,也要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因此,在没有约定使用费的情况下,王某就无需交付使用费。

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事后,神牛公司仅支付50万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H省电视台、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B: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C: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D:B中学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答案:C
解析:
【考点】赠与合同【详解】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在本题中,赠与人神牛公司将其财产100万元无偿赠与受赠人S省红十字会,但是鉴于该赠与具有社会公益性质,S省红十字会有权向神牛公司请求支付剩余50万元。B中学虽为受益人,但其并非赠与合同主体,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B中学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剩余50万。因此,正确答案应当是C。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或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下列选项中,哪项是不能调取的?( )

A.由国家机关保存保存而必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
B.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
C.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材料
D.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调取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答案:D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调取证据。参见《行政诉讼法》第41条。

甲系某县日日发物流公司经理,因琐事故意伤害同事乙致乙轻伤,乙到某县公安机关报案,某县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后决定对甲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如果某县公安机关认为对甲不需要拘留、逮捕,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甲到其单位进行讯问
B.如果某县公安机关决定传唤甲,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甲
C.甲面对侦查人员的讯问,受到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保护,依法享有申请律师在场的权利
D.侦查人员在讯问甲时,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答案:A
解析:
A项,《公安部规定》第193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可见,可以传唤甲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单位可以作为指定地点,A正确。 B项,《公安部规定》第194条第3款规定:“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可见,对于在案发“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才能口头传唤,甲不属于在案发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只能凭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进行传唤。B错误。 C项,在我国,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确实受到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保护,但不享有讯问时律师在场的权利。C错误。 D项,《公安部规定》第203条第1款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本题中,甲涉及轻伤害,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因此不属于“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的情形。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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