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模拟试题(2020-10-30)

发布时间:2020-10-30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试共4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计算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上述人员工资的()加计扣除。【单选题】

A.10%

B.20%

C.50%

D.1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在税前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2、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其征收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 )。【单选题】

A.同类新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

B.实际收取的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

C.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

D.同期新金银首饰的含税销售价格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3、以下符合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规定的有()。【多选题】

A.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B.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C.个人领取年金时,其应纳税款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委托托管人代扣代缴

D.建立年金计划的单位应于建立年金计划的30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金方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方案备案函、计划确认函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建立年金计划的单位应于建立年金计划的次月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金方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方案备案函、计划确认函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

4、下列说法,符合车船税法定免税规定的有( )。【多选题】

A.捕捞渔船免征车船税

B.警用车船免征车船税

C.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

D.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车辆免征车船税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对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车船税。

5、某生产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4月销售自产货物取得含税收入20600元,销售自己使用2年的设备一台,取得含税收入80000元,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取得含税收入3000元,当月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8000元,则该企业本月应缴纳增值税()元。【单选题】

A.880.78

B.13693

C.2240.78

D.3017.48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该企业本月应缴纳增值税=(20600+3000)÷(1+3%)×3%+80000÷(1+3%)×2%=2240.78(元)。

6、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合法罚款收据,并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 )日内将罚款交至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在( )日内将罚款交付指定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单选题】

A.1;2

B.2;1

C.2;2

D.1;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合法罚款收据,并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交付指定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7、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单选题】

A.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B.税收公平原则

C.税收效率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转让定价状况下的价格是表面而非真实的价格,税务机关根据实质课税原则,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并据以计算应纳税额。而不是按照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计税。

8、下列环节既征消费税又征增值税的是( )。【单选题】

A.粮食白酒的生产和批发环节

B.金银首饰的生产和零售环节

C.金银首饰的进口环节

D.化妆品的生产环节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粮食白酒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金银首饰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

9、因单位减员增效,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3年零4个月的王某,于2011年10月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当月领取工资4500元和一次性补偿收入60000元。王某10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选题】

A.5755元

B.5995元

C.5975元

D.6130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税法规定,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了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确定税率60000/40+4500-3500=2500(元),选择的适用税率为10%、105,应纳税额=(60000+4500-3500)×10%-105=5995(元)。

10、税务行政诉讼与其他诉讼的根本区别在于( )。【多选题】

A.被告必须是税务机关,或是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使税务行政管理权的组织

B.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纠纷都可以提请税务行政诉讼

C.税务行政诉讼解决的争议发生在税务行政管理过程中

D.因税款征纳问题发生的争议,复议前置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并不是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纠纷都可以提请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诉讼解决的争议发生在税务行政管理过程中。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为了从某银行取得巨额借款而向银行提供的财务资料中存在如下不正确的情况。你认为这些情况中最有可能属于舞弊的是( )

A.将两年后到期的长期负债列为流动负债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B.因向河流中排出有害工业用水而受到水利部分和环保部门的严厉警告

C.隐瞒工农业外支出中的火灾损失,虚列营业外收入中无法偿还的应付款项

D.填列会计报表中长期投资项目的数额时,未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扣除

正确答案:C
被审计单位并不能从AB这样的行为中受益,所以没有理由判定被审计单位的这两个问题是“故意”产生的。C是一个向银行申请借款的企业或许能人中受益的行为。  

由于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因此,其副本或抄本一律不再缴纳印花税。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副本与抄本一样应贴花。

张某在A研究所从事医疗器械研发工作。2001年1月,张某从A 研究所退职,并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合同。该合同约定:B公司提供研发经费、设施等必要的研究条件,张某主持从事一种治疗骨质增生的医疗器械的研发工作,该医疗器械被称之为“骨质增生治疗仪”;该产品研发成功之后,B公司付给张某刀万元报酬;该产品的发明人为张某。2002年6月,张某主持研发的“骨质增生治疗仪”获得成功,B公司依约付给张某30万元报酬。

2002年7月,B公司将“骨质增生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C公司,C公司支付了全部价款。

2002年8月12日,C公司就“骨质增生治疗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于同日收到该申请文件,在经初步审查后受理了C公司的发明专利申请。同年9月1日,A研究所就与“骨质增生治疗仪‘相同的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该发明创造被称之为”骨质增生治疗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初步审查后,以C公司已经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在A研究所申情日之前申请专利为由,驳回了A研究所的该发明专利申请。

A研究所经过调查后认为,C公司无权就“骨质增生治疗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理由为:第一,张某作为“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发明人,在A研究所从事的工作与该发明创造有关,其退职后与B公司合作开发的该产品应当属于A研究所的职务发明,A研究所之夕十的任何人无权就此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第二, A研究所实际于2001年5月就已经完成“骨质增生治疗器”的发明,而“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发明创造的完成时间是2002年6月,因此,“骨质增生治疗仪”不具有新颖性。为此,A研究所就被驳回申请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张某在获悉B公司将“骨质增生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C公司之后,以B公司将该专利申请权转让给C公司未经其同意为由,于2002年10月8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转让行为无效。经查:张某与B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未就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C公司不知道张某与B公司的合作开发关系。

要求:

(1)张某和B公司在合作开发合同中约定张某为“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发明人是否妥当?为什么?可否将B公司列为发明人和专利权人?并说明理由。

(2)张某退职循与B公司合作开发的“骨质增生治疗仪”是否属于A研究所的职务发明?为什么?

(3)A研究所以其完成的“骨质增生治疗器”的时间早于“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完成时间为由,认为“滑质增生治疗仪”不具有新颖性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4)张某请求人民法院确认B公司将该专利申请权转让给C公司的行为无效是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1)首先,张某和B公司在合作开发合同中约定张某为“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发明人是妥当的(0.5分)。因为张某主持“骨质增生治疗仪”的研究开发,可以认为张某是对发明创造具有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1分)。其次,不能将B公司列为发明人(0.5分)。因为发明创造是人类脑力劳动的成果,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0.5分)。 
  B公司可以成为专利权人(0.5分)。专利申请人可以是发明人,也可以不是发明人(1分),只要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创造具有合法所有权的,即可以成为专利申请人,进而成为专利权人(0.5分)。(本要点共4.5分) 
(2)张某退职后与B公司合作开发的“骨质增生治疗仪”不属于A研究所的职务发明(0.5分)。因为根据有关规定,退职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1分)。而张某退职时间与张某和B公司合作开发的“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完成时间已经超过1年(0.5分)。(本要点共2分) 
(3)A研究所以其完成的“骨质增生治疗器”的时间早于“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完成时间为由,认为“骨质增生治疗仪”不具有新颖性的说法是不正确的(0.5分)。因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我国采取的确认新颖性的公开时间是申请日时间标准,而不是发明创造完成的发明日标准(1分)。尽管“骨质增生治疗器”的完成时间早于“骨质增生治疗仪”,但是,其申请专利的申请日却晚于“骨质增生治疗仪”的申请日,因此,A研究所提出的理由不成立(0.5分)。(本要点共2分) 
(4)张某请求人民法院确认B公司将该专利申请权转让给C公司的行为无效成立(0.5分)。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0.5分),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0.5分)。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应当经过其他方的同意(1分),并且其他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1分)。[或:张某与B公司未在合作开发合同中约定“骨质增生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其专利申请权应当归张某与B公司共有(1分)。B公司作为共有一方,在转让“骨质增生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时,应当经过张某同意(1分),且张某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1分)。B公司在未经张某同意的条件下,将“骨质增生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C公司是无效的。](本要点共3.5分) 

(2013年)根据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对限制进出口的技术实行的是(  )。

A.许可证管理
B.关税配额及许可证管理
C.配额管理
D.非关税配额及许可证管理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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