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国家司法考试参考用书——《法律法规汇编》

发布时间:2019-07-17


书号:978-7-5620-8248-4

书名: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汇编(全三卷)

作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编辑委员会

定价:190.00元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9年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中国人王某久居北京,因在香港地区有生意,常往来于北京和香港之间,中国和中国香港地区均确认了实施《共同申报准则》(CRS),依CRS,王某在香港下列哪些信息会被交换至北京税务机关?( )

A.王某在香港的存款帐户、托管帐户、投资机构的股权或债权权益帐户
B.王某在香港的基金、信托计划、专户/集合类资产管理帐户
C.王某在香港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
D.王某在香港投资的房产
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国际税法。在CRS下,下列资产信息将被交换,包括存款账户、托管账户、投资机构的股权或者债权权益账户,基金、信托计划、专户/集合类资产管理计划、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者年金合同等。被交换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帐户、帐户余额、姓名、国籍、出生日期、年龄、性别、居住地。只有产生现金流的资产、有现金价值的金融资产,才需要申报;不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如不动产、艺术品、贵金属等均不需要申报。

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举证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受害人就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B.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污染者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C.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受害人对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D.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使用者就产品存在缺陷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所以选项A错误。(2)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所以选项B正确。(3)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承担举证责任;所以选项C错误。(4)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此时产品生产者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使用者无需就产品存在缺陷承担举证责任;所以选项D错误。

关于间接正犯,下列哪种说法不正确:( )

A.间接正犯指把他人的行为当作工具利用来实行犯罪的情形
B.间接正犯与被利用者之间不能成立共犯关系
C.利用不知情人的行为来实施犯罪的,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之一
D.利用未达到责任年龄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之一

答案:B
解析:
考点:间接正犯的成立条件及其认定
讲解:间接正犯,是指利用他人的行为实行犯罪的情况。包括:利用不知情的人的行为、利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和没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的行为等。因此,ACD选项的说法正确。间接正犯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共犯的否定,在利用有故意的工具的情形,就可成立共犯关系。例如,国家工作人员甲指使知情的妻子乙(非国家工作人员)接受贿赂。甲成立受贿罪的间接正犯,乙构成受贿罪的帮助犯,二人成立受贿罪共犯。因此B选项的说法不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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