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司法考试辅导用书

发布时间:2019-07-17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根据司法部制定颁布的《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依据大纲考点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调整学科组成,全面增补完善相关内容。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可以作为广大应试人员系统复习及应考的必备用书。

2019年辅导用书由司法考试的“三大本”调整为“全四册”,各册学科组成:

第一卷(4个学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第二卷(3个学科):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三卷(3个学科):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第四卷(8个学科):中国法律史、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为适应法考加大案例题考查的要求,在重点章节以二维码的形式嵌入43个典型案例分析能力训练内容,扫描第四卷封底的识别码后,即可全面浏览案例内容。

同时,为方便考生记忆、理解和运用,提高备考效率,辅导用书适当删减概念性、介绍性、阐述意义及历史沿革等内容,相关内容根据需要采用图表式、比较式等编写方式。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童某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间,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童某撤销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

A.根据新的证据确认童某更改过年龄,在实施涉嫌犯罪行为时已满十八周岁的
B.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C.违反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
D.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一)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A选项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形,但是童某更改过年龄,犯罪时已经年满18周岁,所以对童某根本就不适用刑诉法关于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可以对童某撤销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所以A项正确,当选。B选项,属于上述第1项规定的情形,所以B项应当撤销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所以B项正确,当选。C、D选项属于上述第2项规定的情形,所以C、D项应当撤销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所以C、D项正确,当选。本题选ABCD。

犯罪嫌疑人李军,男,40岁,汉族,大学文化,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系某国家机关进口处干部。1998年6月,李军被派去R国进修学习半年,在R国学习期间,李军禁不住金钱、美女的诱惑,被该国情报部门拉下水。回国后,李军曾多次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李军在去本省某县考察确定外贸加工定点厂家过程中,收受一工厂通过该县外贸公司经理送的好处费人民币4万元。另外,李军隐瞒已婚的事实,利用妻、女均在老家的机会,骗取结婚证明,2000年2月在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与刘燕登记结婚。

对于李军案的审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人民法院审判李军案应当公开进行
B.如果李军重婚案涉及个人隐私,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由法院决定是否公开审理
C.李军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行为涉及国家秘密,应当不公开审理
D.如果李军收取好处费的行为涉及商业秘密,无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可自行决定不公开审理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公开原则的例外。《刑诉解释》第186条规定,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李军为R国情报机构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的行为涉及国家秘密,因而应当不公开审理本案,故C项正确,A项错误。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不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故B项错误。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必须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法院才会决定是否不公开审理,法院不能不经当事人提出申请而自行决定不公开审理,故D项错误。

河南某列车临检站在列车临检的过程中,发现几节标明“空车回运”字样的储油车中,有剩余的机油2万公斤,经过党委研究,他们卖掉机油,把价款以奖金形式发放给站里职工。经查,根据规定,“空车回运”的车厢中的剩余物资应当上交给铁路分局统一处理。本案中,列车临检站构成:()

A:私分国有资产罪
B:贪污罪
C:侵占罪
D:挪用公款罪
答案:A
解析:
【考点】私分国有资产罪。详解: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96条第1款的规定,列车临检站违反规定,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符合私分国有资产犯罪的构成要件,成立私分国有资产罪。

李某驾车不慎追尾撞坏刘某轿车,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将车修好。在诉讼过程中,刘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针对本案的诉讼请求变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

A.该诉的诉讼标的同时发生变更
B.法院应依法不允许刘某变更诉讼请求
C.该诉成为变更之诉
D.该诉仍属给付之诉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标的、诉的分类。本案的诉讼标的是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其并未发生变更,故A选项错误。原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民诉解释》第232条规定,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应在法庭辩论结束前进行,故B选项错误。在本案中,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仍然是让被告履行义务,属于给付之诉,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