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一教材发行时间及目录在这儿!

发布时间:2020-02-07


有小伙伴在询问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一教材发行时间及目录的相关信息,鉴于此,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下面为大家带来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一教材发行时间及目录的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即法考俗称的“四大本”预计在2020年5月前后发行。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这套辅导用书根据司法部制定颁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可以作为广大应试人员系统复习及应考的必备用书。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第二卷》教材目录:

刑法: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机能;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三节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犯罪概说:第一节犯罪的概念;第二节犯罪的分类。

第三章:犯罪构成:第一节犯罪构成概述;第二节犯罪客体;第三节犯罪客观要件;第四节犯罪主体;第五节犯罪主观要件。

第四章:犯罪排除事由:第一节犯罪排除事由概述;第二节正当防卫;第三节紧急避险;第四节其他犯罪排除事由。

第五章:犯罪未完成形态:第一节犯罪未完成形态概述;第二节犯罪预备;第三节犯罪未遂;第四节犯罪中止。

第六章:共同犯罪:第一节共同犯罪概述;第二节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第三节共同犯罪的形式;第四节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第五节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

第七章:单位犯罪:第一节单位犯罪概述;第二节单位犯罪的定罪;第三节单位独罪的处罚。

第八章:罪数形态:第一节罪数的区分;第二节实质的一罪;第三节法定的一罪;第四节处断的一罪。

第九章:刑罚概说:第一节刑罚的概念;第二节刑罚的目的。

第十章:刑罚种类:第一节主刑;第二节附加刑;第二节非刑罚处罚措施。

第十一章:刑罚裁量:第一节量刑概述;第二节量刑情节;第三节量刑制度。

第十二章:刑罚执行:第一节减刑制度;第二节假释制度。

第十三章:刑罚消灭:第一节刑罚消灭概述;第二节时效;第三节赦免。

第十四章:罪刑各论概说:第一节刑法分则的体系;第二节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第三节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

第十五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十六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十七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十八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走私罪 。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一教材发行时间及目录的相关内容啦!希望考生们都能够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加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艾美丽公司是意大利的一家家具生产企业。2011年6月,中国的金凤凰公司在日本东京与艾美丽公司签订了一份独家代理销售合同,金凤凰公司受托在中国销售艾美丽公司生产的家具,双方在该合同中约定适用意大利法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准据法。后双方就代理权限发生纠纷,诉至中国法院。法院应适用何国法?()

A、重叠适用意大利法和中国法
B、中国法
C、意大利法
D、日本法
答案:C
解析:
【考点】代理关系的法律适用。详解:《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6条规定:“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委托代理适用的法律。”本题中,属于委托代理,且已经说明,双方在该合同中约定适用意大利法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准据法。故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下列有关食品检验的说法正确的是:()

A.所有的食品检验机构均应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B.食品检验由送检者选定的或者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
C.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
D.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法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需要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可以自行组织该行业的食品检验,也可以委托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
答案:C
解析:
。考查食品检验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7条规定,并非所有的食品检验机构都须认证并取得资质,故A选项说法错误。《食品安全法》第58条第1款规定,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其中并不包括送检者指定的情形,故B选项说法不正确。《食品安全法》第59条规定,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食品安全法》第61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需要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D选项的说法不符合上述规定第2款的内容,故D选项错误。

关于非法组织卖血罪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如致人死亡的,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B.单位不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
C.主观方面故意,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
D.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采供血液管理秩序和公民的健康权利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详见《刑法》第333条。强迫他人卖血,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