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0年法律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已发布

发布时间:2020-07-24


陕西省各地区想要报考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小伙伴们注意了,你们知道考试报名时间了吗?了解报名时需要的材料吗?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考试报名的相关信息,快来看看吧。

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9年或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考区考点设置

主观题考试的考区考点应当按照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状况、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集中设置。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其相关消息,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预祝你们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农民张某等一行9人春节后准备南下至广州,进入火车站广场时,被武警战士宋某、徐某二人拦住,要求张某等人接受危险品检查。张某由于刚坐出租车被“宰”而满腹怒气,拒绝接受检查,并扬言要揍宋某、徐某一顿。当宋某再次要求张某接受检查时,张某出手便打,其同伙也相继动手,将宋某、徐某打倒在地,并把二人跟指挥中心联系的步话机摔坏,把执勤用的军用摩托车砸毁。后来在公安人员的协助下,才将张某等9人抓获。张某等人的行为触犯下列哪些犯罪?( )

A.故意伤害罪
B.妨害公务罪
C.寻衅滋事罪
D.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答案:B,C
解析:
题干中没有提及张某等人的行为造成武警战士宋某、徐某轻伤以上的结果,故不能认定张某等人触犯故意伤害罪。宋某、徐某在依法执行职务。张某等人的行为妨碍了公务的执行,但该行为不会侵犯国防利益,故该行为触犯妨害公务罪,但不能构成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由于该行为发生在火车站,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张某等人的行为还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触犯寻衅滋事罪。

在刑事案件庭审中,被告人有权( )。

A.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
B.保持沉默
C.作最后陈述
D.查阅案卷材料
E.提出抗诉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核被告人的权利。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被告人的保持沉默权。查阅案件材料是律师作为辩护人所享有的权利,其他辩护人和被告都没有这样的权利。提出抗诉是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和职责。被告人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作的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和裁定,被告人有权上诉;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权提出申诉。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说法中,哪个是错误的?()

A: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B: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
C:证人因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D: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答案:B
解析:
【考点】证人作证规则。详解:《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5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所以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54条第3款规定: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故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因此,C、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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