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与方式

发布时间:2019-07-17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分为8月31日、9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8月31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8月31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乙、丙三人共同进行抢劫,甲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乙、丙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关于本案的程序,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对甲的死刑复核期间,乙丙部分判决裁定肯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B.对甲的死刑复核期间,乙丙部分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则可以直接执行
C.复核的法院发现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直接改判
D.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时,应当只对甲的死刑部分进行审查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死刑复核程序。《刑诉解释》第352条规定:对有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阳光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管理人拟定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但经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决议未通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由人民法院直接裁定
B.须二次表决,如仍未通过,由人民法院裁定
C.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D.符合法定要求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后,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答案:A
解析:
考点:债权人会议职权
讲解:《企业破产法》第61条第1款第10项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第65条第2款规定:“本法第61条第1款第10项所列事项,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故A选项错误,当选。B选项正确,不当选。第66条规定,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65条第1款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65条第2款作出的裁定 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故CD选项正确,不当选。

2014年9月30日,吴某租赁王某建筑搭架设备,使用结束后,经双方结算下欠王某1000元。2016年5月29日,吴某为王某出具了一张1000元欠条,后经王某多次催要,吴某一直未还,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告知了双方小额诉讼程序的特点。被告要求书面答辩,法院确定了7天的答辩期,并指定了5天的举证期限。在答辩内,被告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法院告知其小额诉讼程序不能提管辖权异议。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中,法院做法正确的有:


A.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该案

B.法院确定了7天的答辩期

C.法院指定的5天举证期限

D.法院告知其小额诉讼程序不能提管辖权异议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62 条规定,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的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本案标的额为 1000 元,符合此条件,故 A 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277 条规定:“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 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 人民法院可以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故 BC 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 278 条规定:“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故 D 项不当选。

甲将价值5万元的房屋1间作抵押向乙借款4万元。抵押期间,甲又将房屋出租给丙居住。因丙忘记关煤气,致使房屋着火,房屋贬值2万元。对此,乙享有何种权利?

A:请求丙向其支付赔偿款1万元
B:请求甲提前还款
C:请求甲将房屋拍卖,并提存价款
D:请求甲将丙赔偿给他的2万元予以提存
答案:D
解析:
根据《担保法》第51条第2款的规定,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担保法解释》第80条进一步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本题中,甲将房屋设定抵押后,又将房屋出租给丙,因丙不慎导致房屋贬值,甲对此并无过错,故乙无权请求甲提前还款,或者请求甲将房屋拍卖并提存价款,BC选项错误。丙因不慎将承租房屋烧毁,对出租人甲负有赔偿责任,但其并无侵害乙之抵押权的意思,对乙不负赔偿责任,故A选项错误。对于乙赔偿给甲的2万元赔偿款,系抵押物房屋价值的转化,根据《物权法》第174条的规定,乙有权请求甲将该赔偿款予以提存,本题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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