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考报考条件

发布时间:2022-02-02


各位想要参加2022年法考的考生注意了,现在距离考试时间只有8个月不到了,各位考生已经进入了紧张的复习阶段,法考有着严格的报考要求,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2022年法考的报名条件,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法考的报考条件如下:

一、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六)《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七)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八)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关于2022年法考报考条件的所有内容,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了解更多考试相关资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答案:B
解析:
本案中,原告的诉讼请求只要求本金,而法院超出原告诉讼请求判决支付利息的做法违反处分原则,因为原告只主张本金,说明原告依法处分了请求支付利息这一实体权利,而法院判决支付利息的做法显然侵犯了当事人对该项权利的处分权。本题答案为B。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务派遣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 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为100人,则其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不能超过10人
C.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D.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均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答案:C,D
解析: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选项A表述不正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正式员工为100人,则正式员工的比例不得少于90%,即正式员工为100人,总员工的人数为100÷90%=111。所以劳务派遣员工为11人。因此使用劳务派遣人数不得超过11人。选项B表述不正确。

刘某与甲公司于2004年8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套商品房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刘某。合同签订后,刘某支付了房款。2005年10月,房屋竣工后,刘某才发现,该套商品房已作为拆迁补偿安置房补给了谢某。刘某遂与谢某、甲公司发生纠纷。2006年11月,刘某诉至法院。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刘某有权主张优先获得该套房屋 B.刘某有权主张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C.刘某有权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D.刘某有权主张甲公司支付60万元的赔偿

答案:C,D
解析:
C、D
考点:商品房买卖合同
讲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1款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该解释第9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本题中,甲公司隐瞒了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构成了欺诈,刘某有权主张撤销合同。但该撤销权的期间为1年,自刘某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至其起诉之时已过了1年除斥期间,故刘某无权撤销该合同,B选项错误。由于被拆迁人享有优先获得房屋的权利,故刘某所签订合同的目的已经落空,刘某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C、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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