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估,北京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8


有小伙伴在询问202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相关信息,鉴于此,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下面为大家带来202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相关信息。(参考2020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公告

为做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公告(第5号)等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重庆市的10个重点县、区除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县级市、区(乌鲁木齐市所辖的区除外);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即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按照放宽政策确定的学历条件报考。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带来的202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相关内容啦!希望考生们都能够取得自己理想的成绩,加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
答案:B
解析:
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会减损公民合法权益。真正可能减损公民合法权益的是要求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单位。故A项错误。父母即使犯罪,也不影响其子女根据宪法享有的受教育权。故B项正确。派出所对学校违法要求提出质疑,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文明执法绝不意味着对违法的无视。故C项错误。梁某要求出具该证明,是学校要求导致的,法治意识不强的是学校,而非梁某。故D项错误。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技术合作开发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提供的技术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甲公司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乙公司提出违约损害赔偿请求。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如果乙申请技术鉴定,则公平起见应由甲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
B.如果当事人申请鉴定,鉴定人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C.对于本案的鉴定,甲可以申请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D.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如果鉴定人确有特殊情形无法出庭作证的,经人民法院允许,鉴定人可以采取视频传输等特殊方式出庭作证
答案:B,C
解析:
考查鉴定意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6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6条、第77条第1款、第79条的规定,B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8条和《证据规定》第59条第2款的规定,鉴定人因特殊情形无法出庭的后果与证人不同,D项错误。

向某因为涉嫌偷税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人员在对向某讯问过程中,因为向某拒不交代罪行,抵触讯问,对其进行威胁,于是向某对其罪行供认不讳,但向某同时辩解是被他人胁迫所为侦查人员根据向某的口供找到了记载他人胁迫其偷税的录音带,同时为了进一步获取证据,在未取得搜查证的情况下对向某家进行了搜查,并找到了记载偷税数额的账本法院在对该案进行审理的过程中,下列证据不能用来作为定案根据的选项是:
A.向某的认罪口供

  B.向某的辩解

  C.根据向某口供找到的录音带

  D.在向某家搜查到的账本

答案:A
解析:
A。本题考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范围。详情请参考《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故A当选。虽搜查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其并未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故D项不选。

下列哪些做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A.曲阜市副市长刘某被撤职,按照规定应降低级别
B.太原市安监局副处长王某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被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C.公务员不服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既可以申诉,也可以申请人事仲裁
D.云南巧家县公安局局长孙某涉嫌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孙某不得挂职锻炼

答案:A,B,D
解析:
《公务员法》第58条第3款规定,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故A表述正确,当选。第 47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故B选项表述正确,当选。C选项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90条和第100条的规定,一般公务员的人事纠纷走申诉控告程序, 聘任制公务员人事纠纷走人事争议仲裁程序。《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38条第2款规定,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故D选项表述正确, 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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