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知识点:公务员(1)

发布时间:2020-09-18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的知识点:公务员,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务员的概述

(一)公务员的概念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我国公务员的范围非常宽泛,相当于公职人员的总和。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法院的工作人员、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上述机关中的人员均为公务员,必须是履行公职的工作人员,而不包括工勤人员;并非履行公务的人员就一定是公务员,如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履行公务员的人员,因未纳入行政编制,并非公务员。

1:财政局的打字员李某是公务员。(×)

2:共青团中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王某是公务员。(×)

(二)公务员的职位、职务和级别

1.职位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例:公务员的职位类别仅限于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

2.职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包括: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包括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例:非领导职务在乡科级副职以下设置。(×)

3.级别

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职务和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职务和级别是确定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目前,公务员级别划分为1级至27级。

(三)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义务

1.基本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2.基本权利

1)执行公务权,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

2)身份保障权,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公务员的身份和职务受法律保障;

3)工资福利权,获得工资报酬和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权,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5)批评建议权,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申诉控告权,对有关处分和处理决定提出申诉,对有关机关和负责人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提出控告;

7)辞职申请权,可以出于个人原因提出不再继续担任公务员;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例:参加培训是公务员的一项基本义务。(×)

(四)公职的取得

1.录用(考任)

录用制度适用于初次进入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录用的主要方式是考试和考核。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平等竞争和择优录取的办法。

公民担任国家公职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中央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考,必要时省级部门可授权市级部门组织招考。

体检标准由中央公务员部门会同卫生部门规定,特殊职位经省级公务员部门批准可简化程序或采取其他测评办法。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委任相应的职务和级别;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1:张三曾因过失犯罪受到刑罚,且已经时隔10年,在公务员考试当中名列第一,被录用。(×)

2:李四在录用的试用期间表现优秀,所在机关将试用期缩短至6个月。(×)

3: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由中央公务员部门规定。(×)

2.选任

对于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的方式产生。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3.委任

委任适用于通过录用进入公务员序列的非领导职务,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4.公开选拔

在厅局级正职以下的领导职务,或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例:省部级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向社会公开选拔。(×)

5.聘任

1)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2)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3)机关与所聘公务员之间应当通过订立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机关根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4)聘任合同期限为1-5年,可约定1-6个月的试用期;

5)聘任不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

6)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解除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1:聘任公务员应当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公开招聘。(×)

2:小赵被聘任为市环保局的翻译,约定合同期限为6年,试用期1年。(×)

3:市保密局聘任小张从事机关的保密工作。(×)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当事人欲将某外国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申请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根据中国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
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
答案:C
解析:
【考点】国际民事诉讼【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第281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当事人和外国法院都可向中国法院提出执行申请,选项C错误。A、B符合该条规定,为正确选项。根据该法第28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因此,选项D内容正确。

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有利于方便当事人诉讼、保证案件审理更加公平公正。关于巡回法庭的性质及职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巡回法庭是最高法院的派出机构、常设审判机构

B.巡回法庭作出的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的,可向最高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C.巡回法庭受理本巡回区内不服高级法院一审民事、行政裁决提起的上诉

D.巡回区内应由最高法院受理的死刑复核、国家赔偿等案件仍由最高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答案:A,C,D
解析:
选项 A 正确,选项 B 错误。巡回法庭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在审级上等同于最高人民法院,其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均为终审判决。选项 C 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选项 D 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事实一:甲、乙、丙为骗取钱财,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投资房地产 为名,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许诺“投资”的年回报率为100%,先后募集资金总额达1000万元。 募集到的资金除用于购罘复制淫秽音像制品的生产流水线外,剩余部分被三人挥霍一空。该 设备在复制淫秽物品时被司法机关没收。最终,募集到的资金无法归还。
事实二:乙归案后,主动揭发甲曾参与一起抢劫犯罪活动并致被害人死亡。该线索经査证 属实。
事实三:丙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其本人曾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8万元的事实。
“事实一”中的行为构成哪些犯罪?
A.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B.集资诈骗罪
C.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 D.传播淫秽物品罪

答案:B,C
解析: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 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 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 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 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 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 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 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 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 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因此,甲、乙、丙的 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而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A错,B对。甲、乙、丙三人将集资诈骗筹集的资金用于购 买复制淫秽音像制品的生产流水线,构成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而非传播淫秽物品罪。C对,D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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