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知识点:著作权的内容

发布时间:2020-09-23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的知识点:著作权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著作人身权

所谓著作人身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合法权利。这种权利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离,一般不能继承、转让,不能被非法剥夺,不能强制执行。

1.发表权。是指著作权人决定作品是否向不特定的人公开的权利(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著作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公之于众?何时何地公之于众?以何种形式和途径公之于众?

发表权属于一次性权利,作品一经发表,发表权即告消灭。之后再次出版等使用作品的行为,与发表权无关,而是行使著作权的使用权行为。

2.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并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1)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

2)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真名、假名、笔名);

3)决定署名顺序;

4)禁止未参与创作者署名;

5)禁止他人假冒署名(禁止盗用作者姓名或笔名等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3.修改权。是指修改或委托、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是指作品内容的修改,报社、网站、杂志社、出版社等编辑进行的有关作品内容方面的修改,需要征得作者的同意,如果仅仅属于不影响内容的文字性删改,则不属于修改权的范围,可以不经作者同意。

4.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保护作品不受删节、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使用著作权并获得财产利益的权利。

(一)使用权

著作权的使用权是指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发行权与发表权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一定要注意区别。)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的权利。主要指电影作品、类电影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注意】图书作品的著作权人不享有出租权,另专利权人不享有专利产品的出租权。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可分为现场表演(直接表演)、机械表演(间接表演),如机场、KTV、酒店、商场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播放背景音乐涉嫌侵犯音乐作品的机械表演权。

【注意】

1)非公开表演(如家庭聚会、同学聚会)、非商业的免费公开表演(如大学的毕业晚会),属于合理使用,不侵权。

2)表演权与表演者权是不同的。表演权是著作权的一项权利,由著作权人享有。表演者权由作品的表演者享有,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二者的保护期限是有区别的,表演权的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其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后者,对表演者人身权利的保护不受限制;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到该表演发生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网络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电影、摄影、视频等作品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网络上获得作品的权利。

【注意】著作权人之外的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也享有网络信息传播权。

【问题】如何理解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责任?

1)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将作品上传到网络服务器中,供用户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线浏览或者下载行为,则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2)网络用户未经许可,将作品上传到网络服务器,供用户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线浏览或者下载的时候,网络信息服务者虽然提供了物质技术基础等帮助行为,但只要不存在过错,就不承担侵权责任。

①即使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接入、存储、定位的网络内容侵犯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只要其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无监控义务”),则无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明知,仍提供链接、存储、定位等帮助行为,则视为共同过错,应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②避风港制度。即使相关网络内容侵犯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只要其在接到权利人的侵权通知后,及时采取屏蔽、删除、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的,即视为无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

③若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及时屏蔽、删除、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则自接到通知之时起,认为存在共同过错并承担连带责任。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特定载体上(硬盘、光盘、胶片等)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编、改写作品,进而创作出具有一定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包括人工智能翻译)。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编排或者选择,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使用作品的其他权利。

(二)许可使用权

许可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使用他人作品,除法定许可使用以外,应当签订许可使用合同。

许可使用合同一般应包含:

1)许可使用的权利范围和种类,如复制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2)许可使用的是专有使用权还是非专有使用权;

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4)酬金对价、标准和计算方法;

5)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使用许可合同中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得行使。

(三)转让权

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的转让使用权中一项或多项权利,并获得报酬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

(四)获得报酬权

获得报酬权,是指著作权人因许可、转让著作权而获得报酬的权利。符合法定许可使用的,无须经著作权人同意,但必须支付一定报酬。这种情况下,获得报酬权是独立存在的,与使用权、许可使用权或转让权没有直接关联。

付酬标准:

1)当事人约定;

2)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国家标准支付报酬。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宪法解释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一种手段和措施。关于宪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由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做法源于美国,也以美国为典型代表
B.德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必须结合具体案件对宪法含义进行说明
C.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最高的、普遍的约束力
D.我国国务院在制定行政法规时,必然涉及对宪法含义的理解,但无权解释宪法
答案:A,D
解析:
由司法机关按照司法程序解释宪法的体制起源于美国。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马歇尔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作出了著名的判决,确立了“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阐释宪法是法官的职责”的宪法规则,从此开创了司法审查制度的先河。目前,世界上六十多个国家采用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制度。故A项对。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负责解释宪法(即该国基本法)。根据该国基本法规定,当联邦政府内阁或众议院三分之一议员认为国会制定法可能与基本法有冲突时,可向联邦宪法法院提出审查申请。这种审查与具体案件无关。故B项错。我国现行《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据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普遍约束力,但并不具有“最高”效力,因为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包括宪法解释决定)。故C项“最高的”字眼错误。但司法部公布的答案认为C项也应选。
我国《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据此,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制定行政法规。故我国国务院在制定行政法规时,必然涉及对宪法含义的理解,但无权解释宪法(因为宪法并没有赋予国务院宪法解释权)。D项对。

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答案:D
解析:
《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该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本案中,乙委托甲代其购买彩票,且甲代乙购买彩票后并替乙保管。说明甲、乙之间成立委托代理关系,该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乙。另外,甲擅自更换乙指定的彩票号码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中越权代理,事后乙进行了追认。因此,彩票所中奖金应归乙所有。

下列与法人有关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无论法人型联营还是合伙型联营,联营各方是互担风险,共享利益
B:财团法人的意思机关为理事会,公司法人的意思机关为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C: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取得法人资格
D:社会团体法人均为财团法人
答案:B,C,D
解析:
无论法人型联营还是合伙型联营,联营各方是互担风险,共享利益,司法实践中认为设有“保底条款”的,违背联营的要求,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企业法人均为营利法人;财团法人没有意思机关;事业单位法人需要登记的从登记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社会团体法人一般为社团法人,不为财团法人。

某省会城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某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该市某县居民张某对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征收5万元社会抚养费的决定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复议维持。张某仍不服,可以如何寻求救济?()

A:再向市政府申请复议
B: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再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任选其一
D: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B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据此,《行政复议法》实行一级复议制,即经过一次复议后,不得再申请复议。故A、C项错误。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9条第1款也明确规定:“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故B项正确,而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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