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

发布时间:2020-09-2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的知识点:有限合伙企业,一起来看看吧!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一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和一个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

有限合伙企业由2-50个合伙人设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除需要记载普通合伙企业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还需载明以下特殊事项:

1)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2)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3)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4)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5)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6)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三、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执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人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损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四、有限合伙人的特殊权利

1.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2.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普通合伙人非经协议约定或一致同意,不得进行交易。

3.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而普通合伙人是不可以的。

4.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而普通合伙人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5.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只需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而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注意】有限合伙人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对外可自由转让其合伙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没有优先购买权。

6.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而普通合伙人若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非经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只能作退伙处理。

7.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经典真题】1.灏德投资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专门从事新能源开发方面的风险投资。甲公司是灏德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乙和丙是普通合伙人。关于合伙协议的约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派驻灏德投资的员工不领取报酬,其劳务折抵10%的出资

B.甲公司不得与其他公司合作从事新能源方面的风险投资

C.甲公司不得将自己在灏德投资中的份额设定质权

D.甲公司不得将自己在灏德投资中的份额转让给他人

【答案】BC

2.雀凰投资是有限合伙企业,从事私募股权投资活动。2017年3月,三江有限公司决定入伙雀凰投资,成为其有限合伙人。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如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则须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三江公司才可成为新的有限合伙人

B.对入伙前雀凰投资的对外负债,三江公司仅以实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三江公司入伙后,有权查阅雀凰投资的财务会计账簿

D.如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则三江公司入伙后,原则上不得自营与雀凰投资相竞争的业务

【答案】ABCD

五、表见普通合伙

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有限合伙人的行为足以使得第三人合理信赖其为普通合伙人时,则有限合伙人得承担普通合伙人的责任,即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六、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转换

1.当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时,有限合伙企业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并应当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

2.当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时,则该企业不再是合伙企业,故应解散。

3.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起草部门将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该送审稿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应报经下列哪一机关同意?

A:起草部门
B:国务院办公厅
C:国务院法制办
D:国务院
答案:D
解析:
【考点】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详解】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9条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将行政法规送审稿或者行政法规送审稿涉及的主要问题发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反馈的书面意见,应当加盖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办公厅(室)印章。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故答案为D选项。A、B、C均为干扰项。A选项的起草部门通常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B选项的国务院办公厅是向上将行政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机构。C选项的国务院法制办是接受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备案的机构。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

某市税务局对李某作出处罚决定,李某向该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受理后按法定程序通知了税务局,税务局一直推托未提供证据。市政府应作何种处理?( )

A.中止复议案件的审理
B.撤销税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C.驳回李某的复议申请
D.给予税务局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答案:B
解析:
考查行政复议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中,实行被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的举证原则即被申请人要在行政复议机关要求的时限内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和规范性文件;不能提供的,就面临着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撤销或确认违法或不当的危险。税务局推托不提供证据,可以推定为没有证据,可以撤销该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除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以外,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由( )。

A.第三人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第三人和行纪人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由第三人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行纪人承担
D.行纪人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根据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某地方政府为保护地方经济作出决定:本地的啤酒批发商不能经营外地啤酒,违者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该决定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因而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B.决定作出后还会有商人新加人啤酒批发者的行列,因此决定行为具有反复适用性,是不可诉的抽象行政行为
C.该决定行为影响的是这些啤酒批发商的经营自主权,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D.该行为只是以“罚款”这种方式使本地的啤酒批发商不经营外地啤酒,是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是不可诉的
答案:A,C
解析: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因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首先明确了只有具体行政行为才具有可诉性,所以对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就尤为重要了。本题中的决定,虽然针对所有本地啤酒批发者,但是还是特定的,所以是可诉的。其侵犯的是相对人的经营自主权,所以本题选AC两项。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