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知识点:公司的设立(1)

发布时间:2020-09-2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的知识点:公司的设立,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的设立方式

(一)公司设立方式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的发起股东(发起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的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所谓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选择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

2.募集设立。所谓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募集设立既可以公开募集,也可以只向特定对象募集。我国法律规定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不少于35%。

(二)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设立人依据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后记录在案,以供公示的行为。公司设立登记应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应遵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也称“公司核名”。设立公司应首先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核名”。设立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核名,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如股东身份证明、营业场所、企业名称、出资额、经营范围等)。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可保留6个月,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生产经营,不得转让。

2.公司设立登记程序:公司设立人首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人为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申请人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人是董事会。

申请设立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股份公司为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股份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同时申请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规定设立股份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公司设立登记后,即取得法人资格,具备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三)发起人 ★★★

1.发起人的概念。发起人是指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发起人是公司设立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自然人(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为出资代表)、国际组织等民事主体,均可作为发起人设立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人数 ≤50;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 2 ≤ 发起人人数 ≤ 200,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注意:上市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上限)。

2.发起人的职责。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发起人的职责主要包括:

1)签订出资协议;

2)订立公司章程;

3)确认出资方式,对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进行协议作价或者委托评估;

4)办理公司登记手续;

5)其他与公司设立相关的事务。

3.发起人责任。公司设立是法律行为,成立公司是该法律行为的结果。但实践中可能因各种原因设立失败。此时,就可能产生发起人的责任。从公司设立开始到公司最终成立有一个过程,这一阶段称为设立中的公司。

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属于合伙性质,其权利义务、法律责任适用合伙的有关规定。

1)发起人为设立公司而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的,合同相对人有权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

【注意】若公司成立,合同相对人可否请求成立后的承担合同责任?对此,如果公司对发起人签订的合同予以确认的,或者公司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相对人可直接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2)发起人以公司的名义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对外签订合同,则公司成立后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但如果发起人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订立合同的,公司有抗辩权(可主张不承担责任),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相对人明知发起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则无效。

3)若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对设立公司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外承担了清偿责任的发起人,对内可向其他发起人追偿。其他发起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若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则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若没有约定出资比例,则按均等份额分担。

4)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因自己的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发起人履行公司设立职责过程中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公司成立后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若公司成立失败,则由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将价值5万元的房屋1间作抵押向乙借款4万元。抵押期间,甲又将房屋出租给丙居住。因丙忘记关煤气,致使房屋着火,房屋贬值2万元。对此,乙享有何种权利?

A:请求丙向其支付赔偿款1万元
B:请求甲提前还款
C:请求甲将房屋拍卖,并提存价款
D:请求甲将丙赔偿给他的2万元予以提存
答案:D
解析:
根据《担保法》第51条第2款的规定,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担保法解释》第80条进一步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本题中,甲将房屋设定抵押后,又将房屋出租给丙,因丙不慎导致房屋贬值,甲对此并无过错,故乙无权请求甲提前还款,或者请求甲将房屋拍卖并提存价款,BC选项错误。丙因不慎将承租房屋烧毁,对出租人甲负有赔偿责任,但其并无侵害乙之抵押权的意思,对乙不负赔偿责任,故A选项错误。对于乙赔偿给甲的2万元赔偿款,系抵押物房屋价值的转化,根据《物权法》第174条的规定,乙有权请求甲将该赔偿款予以提存,本题正确选项为D。

某报社记者甲为报道当地某女个体户乙的 发家历史,写了 1篇精彩的报道叙述其在两年内快速 致富的事迹,因为疏忽大意,甲将随报道配发的照片中 乙的助理错登为丙(乙、丙均已经结婚),并且照片中 显示与乙非常亲密。消息出现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一家 报纸上,之后,当地人纷纷议论乙和丙有不正当关系,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某报社侵犯了丙的肖像权
B.甲和报社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C.丙可以选择甲和报社承担侵权损害责任
D.丙可以要求报社赔礼道歉或者恢复名誉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肖像权和名誉权侵权问题。依照 《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侵害肖像权是指未经本 人同意且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本题中甲是为报道而 使用肖像,故不为侵害肖像权,A选项错误。甲的行为 属于职务行为,不存在甲和报社共同侵权的问题,故 B、C选项错误。报社错用了丙的照片,并且导致乙、丙 有不正当关系的议论,侵害了丙的名誉权,丙可以要求 报社賠礼道歉或恢复名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在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进行处罚的依据是国务院某部制定的一个行政规章,原告认为该规章违反了有关法律。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规章?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答案:A
解析:
。《宪法》第8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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