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知识点:保险业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20-09-24
距离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小伙伴们复习的怎么样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商经法》的知识点:保险业法律制度,一起来看看吧!
保险公司是指经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营保险业而设立的专营保险业务的公司。主要股东有持续盈利的能力,信誉良好,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一、保险经营规则
(一)保险经营原则
1.分业经营原则。保险法第8条规定,保险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保险公司与银行、证券、信托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同时,保险法第95条规定,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注意】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2.禁止兼营原则。保险公司不得同时兼营非保险业务。
3.保险专营。任何机构(组织)或个人非经批准不得从事保险业务。
(二)保险公司的资金营运限制(一般无限制)
保险法第103条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1.资金营运的限制。保险资金只能用于:
(1)银行存款;
(2)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3)投资不动产;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注意】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可以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三)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机关是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是:审批保险公司的设立;保险费率的制定和备案;保险条款的制定和备案;监督保险准备金的提取;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最低限度;监督管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整顿保险公司;接管保险公司;检查保险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资金运用状况;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的书面报告和材料;对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的营业场所进行检查;监督保险公司营业行为的合法性并对违反保险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如责令改正、罚款、限制营业范围、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目标是: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维护保险当事人的利益、维持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
1.一般监督管理。包括检查保险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资金运用状况。
2.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审批和备案。
3.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督管理。保险公司未按照保险法规定提取或者结转各项准备金,或者未按照保险法规定办理再保险,或者严重违反保险法关于资金运用的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该保险公司限期改正。
4.关联交易的监管。保险公司的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危及公司偿付能力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四)保险公司的接管
保险公司违反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或者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可能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已经危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保险公司实行接管。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接管期限届满,被接管的保险公司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接管终止。接管组织认为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财产已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的,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保险公司破产。
【注意】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经典真题】甲公司投保了财产损失险的厂房被烧毁,甲公司伪造证明,夸大此次火灾的损失,向保险公司索赔100万元,保险公司为查清此事,花费5万元。关于保险公司的权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向甲公司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B.有权向甲公司主张5万元花费损失
C.有权拒绝向甲公司给付保险金
D.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的保险合同
【答案】AB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的考试知识点,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接下来的考试中一切顺利,取得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承运人对运输中货物的毁损、灭失,不承担责任
C.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提高服务标准的,可以加收票款
D.承运人对运输途中旅客的伤亡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受理后,发现仲裁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遂通知仲裁庭重新进行仲裁。则:( )
B.法院撤销程序暂时中止,视仲裁庭的决定而定是否应当恢复撤销程序
C.仲裁庭在法院指定期限内开始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撤销程序
D.仲裁庭拒绝重新进行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并对是否撤销仲裁裁决作出裁决
A、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
B、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C、实行审检合署
D、实行四级三审制
明清时期的司法机关一改隋唐以来的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体系而改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刑部是清代的主审机关,其职权主要有:(1)审理中央百官犯罪;(2)审核地方上报的重案(死刑应交大理寺复核);(3)审理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以上案件;(4)处理地方上诉案件与秋审事宜;(5)主持司法行政与律例修订事宜。按此职权,A是正确的。与其区别的是唐代的大理寺负责审理中央百官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
民国时期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最后一部宪法,即1947年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都比较好记忆,所以可以排除CD。易混淆的是另外三个宪法。(1)“天坛宪草”,即《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于1913年在北京天坛起草完成,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2)“袁记约法”,即北洋政府1914年公布,因受袁世凯一手操纵而得名,它是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反动,是军阀专制全面确立的标志。(3)“贿选宪法”是1923年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是中国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颁布的宪法,本质上还是军阀专制,为平衡各派大小军阀的关系,巩固中央大权,对“国权”和“地方制度”作了专门规定。故本题选B。通过对各个宪法性质的了解,可甄别每个宪法的内容。
除了上述四项的变化外,还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改良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
B.乙借用B的摩托车后藏匿不想归还。B要求归还时。乙谎称摩托车被盗。乙欺骗B的行为不单独构成诈骗罪
C.丙为杀人而盗窃枪支,未及实施杀人行为而被抓获,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预备)罪与盗窃枪支罪的想象竞合犯
D.丁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应按照盗窃罪处罚,不实行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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